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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钟置若罔闻 烧荒失火难逃刑责

2013-08-28 08:58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入夏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少雨,旱情严重,九江地区更是如此,火警形势严峻,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民众防火意识,可谓是防火警钟长鸣。然而,在如此严峻的防火形势下,蔡某无视公共安全,放火烧荒,引起火灾,造成一百多亩林地被毁,构成失火罪。九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3年5月8日上午,被告人蔡某携带工具前往其村边的山场烧荒,并提前设置一片防火带,但由于植被干燥,风向变化,引发了森林火灾。被告人蔡某见状立即进行扑救,并拨打报警电话。经鉴定,过火面积共计190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为150亩。案发后,被告人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失火造成150亩林地被烧毁,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在案发后,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蔡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有悔罪表现,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九江法院网 郝宏亮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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