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媒体]近日,在庐山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市民钟先生向记者打来电话,讲述了他做工时意外受伤,但老板表示并非公司过失,不承担医药费的事。 钟先生告诉记者,本月18日晚,他在湖口县金沙湾的一处工地上,进行脚手架钢管的拆卸工作。因为老板催促工期,即便是晚上,钟先生还与工友们一起忙着拆卸钢管。然而,当钟先生低头作业时,另一名工友无意踩到一块松动的“竹跳板”,弹起的竹条伤了他的左眼。第二天,钟先生因疼痛难忍,来到了九江市区的医院就诊。 21日下午,记者在庐山区人民医院眼耳鼻喉科的病房里,见到了受伤的钟先生及其亲友。钟先生的妹夫向记者透露,从医生的诊断来看,钟先生是左眼角膜溃疡,目前正处于消炎期。钟先生则说,从他入院至今,雇佣他的钢管租赁公司的老板一直没出现。“老板只是叫了一个工友带着200块钱来看我,说其他的医药费都不管。”钟先生说,“老板还说我受伤是工友造成的,医药费都应该找工友赔,他给我200块还是出于人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雇佣钟先生的钢管租赁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坦言,雇佣工人之初,他就已经提醒了他们在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若没戴安全帽出了事,他们不会担责;若戴了安全帽出了事,他们才会负责。“医药费是他们工友间的问题,我们是不可能出的。”该负责人最后说。(文 浔阳晚报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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