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媒体]8月14日,武宁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并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同时,也受到了被执行人的称赞。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吴东下落不明,而且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3年7月1日,信用社向法院提供了吴东在老家做新房子的财产线索,并申请恢复执行。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马上驱车赶到吴东在乡下的老家,向其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和传票,要求其在2013年7月5日到法院履行义务,支付案款。 在法院,吴东说现在在工地做事,到月底才能领工资,请求宽限还款期限和减点利息,经过法官的说法明理,信用社同意宽限日期和减点利息。7月9日,在法官的沟通和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在吴东2013年8月13日之前支付26800元案款,信用社同意结案的和解协议。8月13日,吴东按时把全部案款交给法院,案件顺利执结。(文中人物为化名)(文 九江法院网 夏亮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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