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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九江城区“小升初”学区划定

2013-08-16 10:23 来源:九江新媒体

2013年城区“小升初”学区划定

26日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九江新媒体]昨日,记者从市中招办获悉,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结合今年市区学生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中招办依据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各招生学校生源,经过认真审查并报市中招委研究批准,2013年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学区已划定(见右表)。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25日下发到各小学,学生及家长可在26日自行领取。

    据了解,市直小学(浔阳区、开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浔阳区、开发区区属小学毕业生(浔阳区、开发区户籍)统一由市中招办建立电子档案,按本文件划分的学区范围由计算机划片录取。浔阳区原厂办学校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录取本校初中就读,无初中建制的学校由市中招办按其户籍所在地统一划片安排入学。非浔阳区、开发区小学毕业生,如果随父母任何一方户籍在浔阳区、开发区的可由市中招办统一录取。

    市直小学、浔阳区、开发区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如果属于“个人搭户”或“户口空挂”的,一律按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分配入学或由中招办统一安排入学。

    凡户籍不在浔阳区、开发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确有困难,难以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经申请并由市中招办批准,根据市直学校的招生情况,以外地借读学籍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九江外国语学校初中可在浔阳区、开发区范围内通过外语测试择优录取50名外语能力较强的小学毕业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今年,市中招办明确规定,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市中招办下发的新生录取名单组织好新生报名,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班额实行均衡编班。各校在初中阶段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办各类重点班、试验班,更不得组织考试分班。对于违规违纪的学校,将严肃查处。同时,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未接受小学六年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准升入初中就读。

    此外,各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义擅自组织与入学有关的招生考试,也不得违规擅自招收本校学区外的学生。(文 浔阳晚报 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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