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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故意杀人被判死缓 妻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2013-08-15 09:10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 丈夫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为了孩子和自己以后的生活,妻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8月8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被告正在服刑的特殊离婚案件。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原告黄某与被告袁某离婚;婚生女随被告袁某生活(由被告父母代为照料),原告每月承担500元抚养费。

    原、被告系初中同学,2008年月7月在外打工时偶遇,因为彼此之前同学的关系,后来发展成为恋人,并于2009年1月登记结婚。2009年8月生育一女取名袁春。被告喜好喝酒,婚后经常与其一些朋友喝酒、斗殴。2009年11月份,被告在和朋友在一块喝酒时,与附近的人发生口角。当时由于酒精的作用,加上年轻气盛,想为朋友出气。被告和他的几个朋友就用刀捅了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其中致被害人死亡的一刀正是出于被告之手。该案由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因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此后,被告被转入福建闽西监狱服刑。面对这样的判决,原告很茫然,不知道以后的生活该如何继续。为了孩子和自己能够有个更好的未来,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针对该案的特殊性,按照法律规定,主审法官于8月6日前往福建闽西监狱审理该案。庭审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婚生女的抚养问题,被告认为孩子一直是遂被告的父母生活。现被告缓刑期即将结束,将改为无期徒刑,只要自己表现好还有出狱的希望。被告现已经30岁,出狱之后已经不可能再结婚生子了,希望孩子能随自己生活。自己的父母目前身体健康,能够帮其代为照料孩子。原告经过考虑也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了上述的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酒是人性的毒药,因为喝酒导致一时的冲动不仅是害了别人的家庭,更是毁了自己的家庭。对于酒,要慎之又慎。(文 九江法院网 陈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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