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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人后“躲猫猫” 多方协调解困局

2013-08-05 08:55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 近日,湖口县人民法院通过多方参与执行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一起涉法集体上访案件。

    2012年1月14日,被执行人彭重怀驾驶的出租车与申请执行人郑先义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郑先义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郑先义伤情构成二级伤残。2012年12月6日,经湖口法院依法判决,彭重怀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郑先义因伤损失计人民币186461.91元,保险公司赔偿386700元,出租车公司赔偿62304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多次找被执行人催要赔偿金未果,遂于2013年1月2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湖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申请执行人郑先义执行来了保险公司和出租车公司的赔偿款共计449004元。因被执行人彭重怀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湖口县人民法院当即向其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然而,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赔偿义务,还与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玩起了“躲猫猫”。2013年7月31日,申请执行人郑先义因病死亡,由于未能获得被执行人的全部赔偿费用,加上因病住院治疗花销巨大,如今连丧葬费都无法筹齐,其家属一行30多人遂到法院上访,强烈要求法院兑付全部执行款项。

    面对突发情况,湖口法院当即成立以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超为组长的临时接待调解小组,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县政法委立即召集信访局、交警大队、马影镇、上访人所在的村委会主要领导现场办公会,县法院执行人员经多方打听,找到被执行人彭重怀的姐姐,经长达4个小时的说理与说法,并与申请人家属面对面进行磋商,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多方的劝说和解释下,死者家属的愤怒情绪逐渐得到了平息,经过深入交流和沟通,各方最终达成了初步执行调解协议:为及时安葬死者郑先义,被执行人的姐姐当场拿出20000元,县法院拿出5000元,县民政局拿出5000元,马影镇政府拿出5000元,所有垫付款全部当场交到了申请人家属的手中,至此,一场突如其来的执行困局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被成功化解。

    目前,湖口法院执行局正在加大该执行案件的办案力度,将以涉嫌拒执罪向公安部门报送相关材料,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彭重怀的刑事责任。(文 九江法院网 余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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