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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留住离婚贤内助 男子甘做家庭“小男人”

2013-07-30 13:15 来源:九江新媒体

    婚姻中的男女双方地位是平等的,尤其要不得男方的大男子主义,否则矛盾累积就容易导致离婚纠纷。7月26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对丈夫的家长制作风不满引起的离婚案件,女方因自己丈夫的家长制作风严重,自己不能分享丝毫家庭权力,经法官做工作,最终原告撤回了起诉。

    1988年,原告卫蓝与被告何林经人介绍相识结婚。结婚时,何林刚刚和父母分家,因兄弟姊妹众多,何林只分到两间土坯房,家庭经济条件很差,卫蓝并没有因此嫌弃何林,而是任劳任怨,操持家务,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后来两人到湖北建筑工地打工,卫蓝虽然只是小学文化,但是头脑灵活,她经常给何林出谋划策。在卫蓝的建议下,何林决定涉足建筑钢材行业,两人从小做大,在共同努力下,家庭条件逐渐好转,何林也成为一家大型钢材公司的负责人之一。

    但是随着家庭富裕起来的还有何林那颗大男子主义的心,渐渐地家里内外事物由何林一人独断,不再和卫蓝商量,经济大权自己也一手把控,卫蓝每花一分钱,都要向何林讨要,连女儿高考志愿也是何林违背女儿意愿,报的建筑专业,何林有时还对卫蓝非打即骂。卫蓝深感男人有钱就变坏的说法,但考虑多年感情,一直隐忍不发。今年六月份回彭泽省亲时,何林不顾卫蓝坚决反对,执意要卖掉县城的一栋房产。无奈之下,卫蓝诉至法院,称无法再忍受何林的大男子主义,坚决要求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何林在看到自己老婆真的起诉离婚了,深感自己现在的成就多半归功于老婆的鼓励支持,原来的大男子主义顿时消弭于无形,当庭苦苦哀求卫蓝不要离婚。我院认为两口子并无大的矛盾,也尽力调解两人和好。在法官的调解工作下,何林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对家庭事务不再独断专行,家庭财经大权交给卫蓝掌管,甘做家庭“小男人”,服从贤内助的领导。看到何林的悔改,卫蓝也打消了离婚的心思,当庭就办理了撤诉的手续。

    法官结语:俗话说男主外,女主内,但是现在女子一样撑起半边天,她们在外忙碌工作之余,把家庭操持的井井有条,这份辛苦,作为男子亦应好好珍惜。(当事人系化名)(文 九江法院网 安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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