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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大学生”体验生活催热暑期工

2013-07-23 10:06 来源:九江新媒体

请别忘了签《劳动合同》

    [九江新媒体]在紧张的高考结束后,许多高三学子为解压选择了外出旅行。七月,心情回归平静后,一些“准大学生”开始了人生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打暑期工,体验生活。记者近日采访到了一些正在打暑期工的高三毕业生,他们纷纷表示,首次社会体验,让他们既紧张又好奇。社保部门提醒学子们,打暑期工时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意识,签订《劳动合同》是必要的保障。

更看重社会经验的积累

    近日,“准大学生”小李在四码头一家手机销售市场从事销售工作。小李表示,与其一直在家里坐等录取通知书,不如在社会上锻炼一下。其实,早在高考结束后,她就想出来打暑期工,由于不想做服务员,直到7月初,她才通过应聘来到了手机卖场上班。小李说:“在这里做手机销售工作,可以接触到更多的人,不仅能锻炼自己的沟通能力和社交能力,还能增长见识。”目前,小李的薪资为800元基本工资加上销售提成,对于这份暑期工作,小李十分满意。

    记者从手机卖场的招工处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前去应聘的高三毕业生有很多,但有些学生不符合他们的要求便不会被雇用。他们比较看重学生的社交能力,善于沟通、口齿伶俐者会优先考虑。对此,小李补充道:“高三毕业生做暑期工不要太看重工资,毕竟才刚刚从学校里出来,更重要的是能锻炼自己,提前适应社会。”

    而在环城路上,高三毕业生小张正在给过往的路人派发传单。他告诉记者,有很多同学跟他一起派发传单,或者为商家站街、举牌做宣传,这些是他们选择最多的暑期工工种,虽然在高温下工作比较辛苦,但是也经受了锻炼。

大多无合同保障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高三毕业生主要从是派发传单、奶茶店帮忙等短期工种。因为时间上的限制,大部分用人单位不招收短期工,因此,使得这些“准大学生”在就业选择上颇受限制。此外,记者还发现,打暑期工的学生大多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在环城路派发传单的小张说:“我们也曾找过其他工作,但都因为时间上的冲突而没有达成。派发传单的工作也是好不容易找到的,没有跟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一些快餐店的负责人表示,最近前去应聘暑期工的学生有不少,其中高三毕业生占据了相当比例。然而,因为培训就要花掉一些时间,他们需要的是可以做长期工的员工,但是高三毕业生们最多只有三个月的时间,所以常常不能达成协议。一名工作人员说:“我们优先考虑在本地读大学的学生,以便他们在读大学期间也能经常来做兼职。”

签订《劳动合同》劳资双方才有保障

    学生暑期打工,一则可以积累社会经验,二则减轻家庭负担,可谓一举两得,但是还必须具备相关的法律意识,以免纠纷发生时而无法可依。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了解到,由于涉世未深、求职心切,不法分子往往会设下招聘骗局,使打工学生上当受骗,权益受到侵害。对此,他们建议学生们选择具有合法证件的职业介绍机构。

    在达成就业协议后,学生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打工超过一个月的,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打工者来说,投诉有依据;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是赔偿的相关凭证。”此外,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是短期工,期限在两个月内的,可以不用办理社会保险。(文 浔阳晚报 记者高明磊 实习生虞娜 谢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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