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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进市场专区卖农产品免增值税

2013-07-09 08:51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省出台全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方案,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摊位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农贸市场设专区供郊区农户免费销售。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增值税政策免征范围扩大。

    据了解,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方案,将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和运营费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摊位将实行实名制管理,规范经营者转租转包行为。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摊位费收费标准。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将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文 记者余纯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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