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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6-01-28 12:01 来源:德安县人民政府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自2015年12月23日德安县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发放以来,德安县不动产登记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县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速度、快发证。截至2016年1月22日,德安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受企业和群众的办证咨询530人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2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84份,符合登记条件的现场发证办结率达到100%,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该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在磨合过渡期间,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县不动产登记局和登记中心积极努力、及时总结发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配置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业务流程再优化,磨合期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形成了具有德安特色的“稳妥高效、区别处理、便民利民”的工作模式,标志着德安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真正意义上平稳运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在起初运作过程中存在较多不稳定和功能不够完善的地方,该局及时采取措施,在北京苍穹公司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近一个月的共同努力下,上述问题基本得到了完全解决,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已全部熟练掌握该系统的具体操作。
 
  二是完全改变了原有的土地、房屋、林地等分散登记的模式,严格按照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新标准和新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房地一体的原则,坚持权籍调查,坚持房屋土地历史信息整合关联落宗,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房地一体化”的登记模式。对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原来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或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的部分不动产,我们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部分已得到妥善处理;对确实不符合政策的,联合城建、规划、房管和地税部门拿出初步方案报县政府批示,将违法不动产经过依法处理,补办批准手续后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三是完成了相关部门的职能协调统一。按照上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通知精神,该县将不动产审批和交易职责仍保留在原有职能部门,不动产登记局只承担登记发证职责。该局在受理登记资料时,把原有部门的“房屋交易与产权告知单(抵押)”作为必备资料,已形成了一种固定模式得到很好的落实。
 
  四是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完善一些配套制度。已制定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档案管理工作职责、为民务实清廉办结承诺书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等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五是主动服务区别对待处理问题。为更好地落实便民利民、提高办事效益,对部分急需资金周转办理抵押贷款的企业和个人,我们主动服务提前做好预案,做到当天抵押登记发证。首先在历史数据整合关联落宗时,对抵押即将到期的企业和个人房屋和土地信息优先整合落宗;其次延长登记中心工作时间,中午不休息,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办证期限大大缩短,不动产抵押登记为3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发证为7个工作日。对部分疑难杂症集体研究决定,很多房产和土地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群众非常满意。
 
  六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统一”。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形成覆盖城乡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避免增加群众负担,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德安县人民政府网 袁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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