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媒体]半路夫妻在生活中需要更多的包容和体谅,双方因为意见不合产生厮打以致原告头部受伤,原告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由被告赔偿63566元。2013年8月23日,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该起离婚诉讼案件,经过办案法官长达3个多小时的劝解,一对打打闹闹的夫妻终是和平分手。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龚飞诉称,原被告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2005年结婚并生有一子。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嘴打架,2013年5月被告将原告头部达成颅骨骨折,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要求离婚并由被告赔偿原告物质、精神损害共计63566元。 被告陈丽辩称,结婚初期双方感情较好,从儿子出生以后开始产生矛盾。为了生活中的琐事,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为此被告也伤痕累累。2013年5月,双方商谈离婚事宜未谈成,原告将家里门锁换掉了,为此,两人产生争吵并厮打,为了自身防卫才打了原告。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在几年内多次产生肢体冲突,双方矛盾难以调和,夫妻感情破裂,且双方均同意离婚,应予以准许。同时,考虑到原告提出赔偿请求以及共同育有一子等因素,为了避免产生不利影响,在庭审过后法庭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承办法官的劝解,以及原被告双方对婚生子的成长、未来考虑,原被告彼此让步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原告也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双方和平分手。(以上人名均系化名)(文 秦慧娟) |
下一篇:德安交警未雨绸缪为秋季开学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