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事 > 九江时事

九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自主发放

2018-04-27 10:09 来源:江南都市报

   提取扣款等事项均有变化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王林华摄影报道:4月25日,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九江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海林介绍九江市房地产管理有关政策及工作相关情况。记者获悉,九江市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已经上线运行,公积金的提取(还贷)、贷款等部分业务较之前有所调整,其中职工较为关注的公积金贷款还款、按月冲抵还贷等成为近期市民关注的热点。
 
  3、4月份未办的业务已开始办理
 
  记者了解到,3月24日至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九江银行因公积金系统升级,已停止了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扣划,该时段内以上银行应扣划的还款,由九江市公积金中心在系统上线后补扣。截至4月20日,九江市公积金中心已完成了以上6家银行3月份应还款额的补扣。
 
  所有受职工委托办理的4月份“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4月20日已办结。4月份协议到期的职工,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续签提取协议(已授权续签的,本项业务由市公积金中心直接办理)。4月19-20日,市公积金中心已对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进行了当月应还款额的扣款,扣款不成功的,将继续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扣款,直至扣款成功。
 
  扣款时间暂定每月20日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时间目前暂定每月20日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日,对全市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当月正常应还款额进行统一扣款。每月20日后,市公积金中心将对扣款不成功的进行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批量扣款,直至扣款成功。
 
  每月20日,不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或公积金贷款结清业务,如20日出现扣款不成功,直至扣款成功后,次日方可申请提前部分还贷或公积金贷款结清业务。

  提取业务即时到账
 
  个人贷款实现了中心自主发放、回收本息;提取业务由原来5-10天到账,变为即时到账。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自主发放后,按月还贷有什么变化?记者获悉,根据系统结算要求,所提资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资金不再划入职工“还贷银行卡”,改在系统内冲抵当月应还款额。资金不足的,将在“还贷银行卡”中补足。所提公积金用于偿还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商业贷款的,提取资金仍划入“还贷银行卡”,金额维持不变。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