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九江市网约车新政正式实施
2017-06-30 15:37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王林华、全媒体记者王平摄影报道:6月30日,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照新介绍九江市网络预约出租车工作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九江市出台了三个文件对网络预约出租车进行规范,并从7月1日起,九江市网约车新政将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根据《九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九江市明确了网约车发展原则和价格管理。网约车经营者申请经营许可需具备相应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在本市依法纳税;
(2)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使用电子支付,有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明确了车辆许可条件,九江市规定网约车车辆的条件为:
(1)5座燃油乘用车排气量大于1.6L或1.4T以上、轴距2650毫米以上;7座燃油乘用车排量不低于2.0L或1.8T、轴距不低于2700毫米;纯电动车轴距不低于2550毫米;
(2)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3)安装嵌入式具有向公安部门发送应急报警信号和具有网约车价格计算、在线支付、服务评价、卫星定位等功能的车载终端装置;
(4)《机动车行驶证》初次登记时间至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时间未超过3年,且已在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自有车辆。
明确了驾驶员许可条件,九江市明确网约车驾驶员需符合相应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年龄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3)本市户籍或有居住证;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5)无暴力犯罪记录;
(6)从事过巡游出租车服务的驾驶员诚信考核累计计分没有满20分记录。
明确了网约车运营范围。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本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者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设置5个月的过渡期。基于实际情况考虑,对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给予5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规定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手续,并对不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车辆及人员进行清理。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仅分摊合乘出行能源消耗费用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各城市的合乘车出行规定的重点均是要将合乘与非法营运进行区分。
根据《九江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要求,九江市对合乘行为按以下内容进行规制:
(1)网上预约。合乘出行提供者应当事先以实名形式通过合乘平台发布合乘信息,其内容包括起讫站点、出行时间、行进路线、车型号牌等,与合乘者达成约定;
(2)合乘顺路。合乘者与合乘出行提供者行进方向和线路基本一致,接与送两端的绕行距离总和不得超过互联网发布起讫地信息里程的40%;
(3)趟次受限。合乘提供趟次按时间核定的,每次间隔时间不低于8小时;按里程核定的,起讫点100公里以内每日不超过两次,100公里以上每日一次;
(4)费用分摊。一次合乘运输过程中能源消耗费用和通行费等直接费用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与合乘者分摊,但合乘出行提供者分摊率不得少于直接费用总和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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