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
2014-03-21 10:30
来源:
本报公告
近期,九江市场上有些不法分子,冒充本报记者进行新闻采访、报道、活动。他们模仿本报的版面风格,编排印制DM传单,并采取私下买通个别发行员,或是通过邮发渠道,未经本报任何授权,将这些没有刊号的印刷品,私自夹带在部分本报中,并在市场上以“江南都市报记者”、“主任”或是“工作人员”身份参与新闻采访或是违法经营活动。
本报郑重提醒:1、《江南都市报》是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隶属中共江西省委机关报社的新闻出版物,本报报纸在每个版面的顶部,均印有《江南都市报》的醒目报头,九江市场上任何打着“江南”、“都市”或是“都市报”字样,却没有“江南都市报”完整报头的印刷品,均与本报没有任何关系;2、本报新闻记者以及工作人员,均持有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或是报社工作证、介绍信,本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均会主动出示证照,请有关单位面对不明身份人士时,要主动查验其证件,核实身份;3、本报在九江地区采取邮发、自办发行、零售三条渠道进行发行,发行监管十分严格,不法出版物即使买通了个别发行人员私自夹带,也不可能覆盖本报在九江地区的邮发、自发、零售的所有发行渠道。
防范“李鬼”记者有办法:1、冒充国家新闻记者进行采访、报道、活动是违法行为,本报正在收集相关证据,并将联系公安机关侦办调查;2、如遇无证“李鬼”冒充本报记者,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或是拨打本报九江地区新闻热线:13870208110,进行调查核实处理;3、《江南都市报》是拥有国家刊号的正规新闻出版物,DM印刷品、街头传单,本质上属于广告单,其不能进行新闻采访、报道,不能刊登署名文章,更不可能覆盖到本报九江地区发行,谨防上当受骗。
江南都市报
2014年3月20日
|
上一篇: 中国首个城镇化规划公布
下一篇:“限墅令”下的九江“墅时代”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