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健委重要发布
2023-01-13 12:43
来源:江西卫生健康
江西省卫健委公布 《江西省基层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手册》(第一版) 一起来看: 一、概述 (一)病原学特点 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SARS-CoV-2)为β属冠状病毒,有包膜,颗粒呈圆形或椭圆形,直径 60~140nm,新冠病毒入侵人体呼吸道后,主要依靠其表面的S蛋白上的受体结合域(RBD)识别宿主细胞受体血管紧张素转化酶2(ACE2),并与之结合感染宿主细胞。国内外证据显示奥密克戎变异株肺部致病力明显减弱,临床表现已由肺炎为主衍变为以上呼吸道感染为主。 新冠病毒对紫外线、有机溶剂(乙醚、75%乙醇、过氧乙酸和氯仿等)以及含氯消毒剂敏感,75%乙醇以及含氯消毒剂较常用于临床及实验室新冠病毒的灭活,但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二)流行病学特点 1、传染源。传染源主要是新冠病毒感染者,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发病后 3 天内传染性最强。 2、传播途径。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造成感染。 3、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 二、诊断 结合新冠病毒感染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确诊的首要标准,病毒抗原检测阳性支持诊断,但阴性不能排除。 三、抗原及核酸检测策略 (一)对出现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就诊患者、医务人员,可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二)以下重点人群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1、65岁及以上老年人; 2、长期血液透析患者; 3、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 4、3岁及以下婴幼儿。 四、临床表现及分型 (一)轻型 以上呼吸道感染为主要表现,如咽干、咽痛、咳嗽、发热等。 (二)中型 持续高热>3 天或(和)咳嗽、气促等,但呼吸频率(RR)<30 次/分、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影像学可见特征性新冠病毒感染肺炎表现。 (三)重型 成人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出现气促,呼吸频率(RR)≥30 次/分; 2.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 (1mmHg=0.133kPa),高海拔(海拔超过 1000 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 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760/大气压 (mmHg)]; 4.临床症状进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学显示 24~48 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 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超高热(>39℃)或持续高热超过3天; 2.出现气促(<2 月龄,RR≥60 次/分;2~12 月龄,RR ≥50 次/分;1~5 岁,RR≥40 次/分;>5 岁,RR≥30 次/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 3.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4.出现鼻翼扇动、三凹征、喘鸣或喘息; 5.出现意识障碍或惊厥; 6.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四)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监护治疗。 五、治疗 (一)一般治疗 1.尽量单间病房收治或同类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安排在同一个病房。如无隔离条件,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及手卫生等防护措施; 2.对重症高危人群应进行生命体征监测,特别是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等。同时对基础疾病相关指标(体温、血压、血糖、呼吸频率等)进行监测; 3.根据病情进行必要的检查(血常规、C反应蛋白、肝肾功能、心肌酶、电解质、胸片/胸部CT); 4.根据病情给予规范有效氧疗措施(持续低流量吸氧); 5.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有抗菌药物使用指征时使用,或主诊医生根据病情考虑也可使用。) 6.有基础疾病者给予相应治疗。 (二)药物治疗 在进行药物治疗之前,建议所有患者均需完善评估检查,进行临床分型,根据不同的临床分型决定治疗方案,在治疗期间仍需密切检测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新冠病毒感染主要病理生理学机制是发病后数天内病毒增殖,以及此后 7 天左右引发的宿主免疫炎症反应。因此在发病早期给予抗病毒药物,在发病7天以后对重症患者给予抗炎症药物显得很重要。轻型和中型患者,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而对于重症患者,建议转诊上级医院。 1、对症治疗 (1)退热:对于体温不超过38.5度或存在退热药禁忌的患者,首选物理降温。常用方法包括温水擦浴、退热贴等。当体温超过38.5℃或者出现明显不适时,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新癀片等。 (2) 咽痛:胃肠功能允许的条件下多吃含维生素C丰富的水果,忌食煎炸油腻,适量饮水。可选择蒲地蓝口服液、蓝芩口服液、西瓜霜、草珊瑚含片、华素片,含苯酚或利多卡因的含漱液。 (3)鼻塞:鼻塞流涕等症状会逐渐自行缓解,可对症使用海盐水冲洗鼻腔。对于症状较重的鼻塞,可鼻喷糖皮质激素(例如糠酸莫米松、丙酸氟替卡松、布地奈德等);。 (4)咳嗽咳痰:一般的轻度咳嗽可以不予治疗。若痰多或痰不易咳出,可服用肺力咳、乙酰半胱氨酸、盐酸氨溴索、桉柠蒎胶囊、羧甲司坦等祛痰药。如咳嗽以干咳为主,可服用右美沙芬、复方甲氧那明胶囊等。条件允许,可给予乙酰半胱氨酸等雾化治疗。 (5)全身酸痛:如症状较重,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镇痛药(推荐餐后服用)。此外,保持良好的睡眠、充分饮水、保暖等有助于减轻疼痛症状。 (6)腹泻:多数为轻度分泌型腹泻。首选经口补液,如腹泻量大,可予口服补液盐,根据情况可适当给予输液治疗。腹泻可导致肠道菌群紊乱,可口服肠道益生菌调节肠道菌群。严重腹泻者需完善大便常规及病原学检查,如排除感染性腹泻,可适当加用蒙脱石散止泻。如伴恶心,甚至呕吐,注意饮食清淡,少量多餐,呕吐严重需及时就诊。 2、抗病毒治疗 (1)治疗指征 ① 在感染早期(3-5天内),病毒快速复制期,对于以下新冠患者可能需要抗病毒治疗: A. 进展为重症的高危人群(见第五部分高危人群); B. 未接种疫苗的 50 岁以上人群(不考虑危险因素,尤其是没有接种过任何疫苗,也无既往感染史的人); ② 以下患者不推荐抗病毒治疗:65 岁以下,免疫功能正常,既往健康,全程接种疫苗,非高危人群。 (2)具体药物(阿兹夫定) ① 应用指征:建议在病程相对早、核酸阳性患者中使用。 ② 用法用量:空腹整片吞服,每次 5 mg,每日 1 次,疗程至多不超过 14 天。 ③ 不建议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慎用。 ④ 条件允许的地区可考虑使用奈玛特韦/利托那韦及莫诺拉韦,具体使用方法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抗病毒治疗章节。 3、免疫治疗 (1)糖皮质激素。轻型患者一般不建议常规使用,如体温>38.5℃超过3天、剧烈咳嗽、全身症状较重、需要吸氧的情况应尽早酌情短期内(不超过 10 日)使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 (2)用法用量。建议地塞米松5mg/日或甲泼尼龙 40mg/日。 (3)注意事项。使用糖皮质激素易引起消化性溃疡出血、血糖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 4、抗菌药物治疗 新冠病毒感染不提倡常规使用抗菌药物。对于体温明显改善后又再次升高、长时间大量脓痰或脓涕者,应完善相关检查(如血常规、C反应蛋白、降钙素原、痰培养等),综合评估后考虑合并细菌性感染,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5、中医治疗 (1)对症处理 ①发热 A.发热,体温≤38.5℃: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加喜炎平注射液100mg bid。 B.发热,体温>38.5℃: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加热毒宁注射液20ml bid。 C.高热,伴咳吐黄痰者: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加痰热清注射液40ml bid。 D.高热,伴炎症反应综合征或/和多脏器功能衰竭者: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加血必净注射液100ml bid。 E.高热,伴意识障碍者: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加醒脑静注射液20ml bid;舌红苔黄者口服安宫牛黄丸、或至宝丹、紫雪丹,舌淡苔白者口服苏合香丸。 F.商阳穴、少商穴、大椎穴,或十宣穴以及耳尖针刺放血。 G.针刺大椎、曲池、外关、合谷穴。 H.艾叶、生姜煎水足浴。 ②咳喘 A.咳喘伴黄痰:0.9%氯化钠注射液 250ml 加痰热清注射液40ml bid。 B.喘脱者: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 加参附注射液 100ml bid,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加生脉注射液100ml bid。 C.喘可治4ml足三里穴位注射。 D.针刺列缺、合谷、肺腧、外关穴。 E.热敏灸。 ③腹胀便秘 A.大黄10克、芒硝10g,枳实10g、厚朴10g,煎水灌肠。 B.大黄50克、芒硝50g,外敷脐部。 C.温灸罐或按摩腹部。 D.针刺天枢、大肠俞、支沟穴。 ④出血瘀斑 A.0.9%氯化钠注射液 250ml 加血必净注射液 100ml bid。 B.云南白药 口服 每次0.25--0.5克,一日4次。 ⑤汗出肢冷(休克) A.0.9%氯化钠注射液 250ml 加参附注射液 100ml bid,0.9%氯化钠注射液 250ml加生脉注射液100ml bid。 B.独参汤煎服,独参水煎200ml,小剂量频服。 C.意识障碍者:0.9%氯化钠注射液 250ml 加醒脑静注射液 20ml bid;舌红苔黄者口服安宫牛黄丸、或至宝丹、紫雪丹,舌淡苔白者口服苏合香丸。 (2)中药辨证论治 A.寒湿疫毒郁肺证 临床表现:发热,乏力,周身酸痛,咳嗽,咯痰,胸紧憋气,纳呆,恶心,呕吐,大便粘腻不爽。舌质淡胖齿痕或淡红,苔白厚腐腻或白腻,脉濡或滑。 推荐处方:散寒除湿抗毒颗粒 基础方剂:生麻黄6g、杏仁9g、桂枝9g、炙甘草6g、炒白术9g、紫苏6g、法半夏9g、陈皮9g、前胡9g、桔梗9g、枳壳9g、茯苓9g、生姜9g、大枣9g 有寒热往来者,加柴胡9g、黄芩9g;呕吐、腹泻明显者,合藿香正气散。 服法:每日一剂,水煎400ml,分两次服用,早晚各一次,饭前服用。 B.湿热疫毒郁肺证 临床表现:低热或不发热,微恶寒,乏力,头身困重,肌肉酸痛,干咳痰少,咽痛,口干不欲多饮,或伴有胸闷脘痞,无汗或汗出不畅,或见呕恶纳呆,便溏或大便黏滞不爽。舌淡红,苔白厚腻或薄黄,脉滑数或濡。 推荐处方:清热化湿抗毒颗粒 基础方剂:杏仁9g、黄芩9g、连翘9g、茯苓9g、白豆蔻6g(后下)、滑石9g(包煎)、桑叶9g、生麻黄6g、生薏苡仁15g、生甘草6g 口苦,恶心作呕,合小柴胡汤;恶心作呕伴关节痛,合柴胡桂枝汤;气喘,胸闷,合《温病条辨》上焦篇宣痹汤。 服法:每日一剂,水煎400ml,分两次服用,早晚各一次。 C.表寒里热证 临床表现:发热,有汗或无汗,咳嗽,咳黄粘痰,胸闷,气喘,口干口渴,舌红苔黄,脉滑数者。 推荐处方:麻杏石甘汤和枳桔二陈汤加减 基础方剂:生麻黄10g、生石膏30g、杏仁10g、枳壳10g、桔梗10g、法半夏10g、陈皮15g、茯苓20g、鱼腥草10g。 有胸痛、痰中带血者,合用千金苇茎汤。 服法:每日一剂,水煎400ml,分两次服用,早晚各一次。 D.风寒外束,痰热内蕴证 临床表现:咳喘气急,痰多,痰质稠色黄,或微恶风寒,舌红苔黄腻,脉浮滑数。 推荐处方:定喘汤加减 基础方剂:白果10g、生麻黄10g、苏子10g、甘草6g、款冬花10g、杏仁10g、桑白皮10g、黄芩10g、法半夏10g、厚朴10g、枇杷叶15g、鱼腥草15g 服法:每日一剂,水煎400ml,分两次服用,早晚各一次。 E.表寒里饮证 临床表现:恶寒发热,头身疼痛,无汗,咳喘,痰涎清稀,量多,舌质淡,苔润,脉浮。 推荐处方:小青龙汤加减 基础方剂:生麻黄10g、桂枝10g、炒白芍10g、法半夏10g、干姜10g、细辛10g、五味子10g、炙甘草6g 有口干、咽干咽痛者,加石膏30g;咳喘重,恶寒发热轻者,去桂枝、炒白芍,加厚朴10g、杏仁10g、苏子10g。 服法:每日一剂,水煎400ml,分两次服用,早晚各一次。 F.痰湿化燥证 临床表现:咳嗽咳痰,痰粘难咳出,口舌干燥,咽干,小便黄,大便干,舌质红,苔腻干燥。 推荐处方:麻黄连翘赤小豆汤合贝母瓜蒌散加减 基础方剂:炙麻黄10g、连翘10g、赤小豆15g、杏仁10g、桑白皮10g、浙贝母10g、瓜蒌15g、茯苓15g、桔梗10g、陈皮10g、桑叶10g、南沙参10g、麦门冬10g 服法:每日一剂,水煎400ml,分两次服用,早晚各一次。 G.肺热腑实证 临床表现:咳嗽,咳黄粘痰,胸闷气喘,大便不通,舌质红,苔黄厚腻,脉滑数有力。 推荐处方:宣白承气汤加减 基础方剂:生石膏30g、生大黄10g、瓜蒌15g、桑白皮10g、枳壳10g、厚朴10g 服法:每日一剂,水煎400ml,分两次服用,早晚各一次。 (三)非药物治疗 1. 补液 需评估患者的脱水情况,尤其是老年人与婴幼儿,建议轻型和中型患者经口补液,可选择清水或口服补液盐,补水量根据脱水情况决定。如果出现严重脱水或电解质紊乱,推荐使用口服补液盐或其他含电解质的溶液,必要时应进行静脉补液纠正容量与电解质。对治疗反应不佳的患者应及时转诊。此外,对于高龄、合并有心脏、肾脏相关基础疾病的患者,应注意补液量和速度。 2.营养 保证充分能量和营养摄入。对于无法自主进食的患者,可考虑经鼻胃管等补充营养液;如难以耐受肠内营养,可考虑肠外营养。 3.体位治疗 对短期无法转诊的重症患者,可尝试俯卧位通气治疗,包括、斜坡侧卧位、前倾坐位等方法适当缓解症状。需注意监测指氧饱和度和呼吸频率,早期识别重症患者并进行转诊。 4.体位排痰 对于意识清醒、可配合的患者可选用呼吸技巧排痰,通过深呼吸,逐渐将肺内周边的痰液集中到气道,通过呼吸肌和膈肌共同做功,将痰液排出。适合于>8岁的青少年和成年人;肺功能严重损害或者大咯血的患者慎用 5.氧疗 如患者未吸氧情况下,氧饱和度≤93%,应考虑重症倾向,立即给予鼻导管吸氧,维持氧饱和度93%以上,并启动转诊流程。 六、高危因素识别 (一)重型/危重型高危因素 以下情况为容易进展为重型/危重型的高危人群: 年龄≥60岁;有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恶性血液病、血液透析等基础疾病者;免疫功能缺陷(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导致免疫功能减退状态);器官移植后患者;肥胖(体质指数≥30);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重度吸烟者;儿童合并有某些基础疾病(充血性或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支气管肺发育不良、慢性肺病、重度营养不良等)的患儿、或有免疫缺陷或低下(长期接受免疫抑制剂或者化疗药物治疗)的患儿、肥胖症儿童、及早产新生儿;未全程以及未加强接种新冠疫苗者。 (二)早期识别各系统并发症 1.心血管系统 出现心悸、胸闷或胸痛、气短、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患者,应警惕心血管并发症,包括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心律失常、心肌炎、应激性心肌病、心功能不全甚至心源性休克等。注意病毒性心肌炎的早期识别,血液动力学障碍患者还需警惕爆发性心肌炎,心肌损伤标记物(心肌酶谱、肌钙蛋白等)、心电图等有助于临床判断。 2. 消化系统 常见的胃肠道症状包括食欲下降、腹泻、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或呕吐患者注意加强口服或静脉补液等支持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急性肝损伤是新冠患者的常见并发症,ALT 和 AST 通常为轻度升高,严重的急性肝损伤较少见。新冠患者应定期监测肝功能、凝血功能等指标,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肝损伤。重症患者还可能出现肠麻痹、急性胆囊炎、胰腺炎甚至危及生命的肠系膜缺血,应予以警惕。 3. 肾脏损害 监测容量负荷,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针对不同病情采用不同液体管理策略。注意在明显高热、服用退热药物导致大量出汗或存在腹泻的患者中,可能低估液体排出量。当患者容量负荷过重导致其他脏器功能异常时应及早转诊至上级医院。 4. 血栓栓塞性事件 新冠可引起高凝状态,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风险明显增加,同时需警惕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等动脉血栓形成事件风险。具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病情进展较快的中型病例,以及重型和危重型病例发生血栓栓塞事件时,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5. 神经系统 常见神经系统表现包括头痛、头晕等;脑病常见于危重型患者;脑卒中相对少见,但需要警惕,包括缺血性脑卒中、颅内出血和脑静脉窦血栓形成。 6. 电解质紊乱 常见的电解质紊乱包括低钠、低钾、低钙血症。电解质紊乱可能加重病情,应及早识别并积极纠正电解质紊乱,以降低病情加重风险。出现腹泻、呕吐、发热大量出汗及摄入不足的患者,需警惕低钾血症的发生。对于进食减少甚至无法进食的患者、尤其老年人需警惕低钠血症,若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精神萎靡、嗜睡甚至昏迷等情况,需同时完善血钠等电解质评估。对于严重电解质紊乱的患者,应先行紧急处置的同时及时转诊。 七、诊疗流程建议 采用「评估-分类-处理」模式。 评估:通过对新冠核酸/抗原阳性或同住者已确诊的居民进行简单而有针对性(呼吸系统详细情况,可能并发症,疫苗接种情况,同住人情况等等)的问诊和查体,结合部分可实施的检验检查结果,识别需立即转诊的情况(经上级医院处理后,居民可转诊回基层进行后续诊疗)。 分类:根据病史采集、查体及辅助检查等评估后,对患者进行分类。除上述新冠分型外,还结合是否具有进展为重症高危因素及是否为老年人、孕产妇或婴幼儿、康复期患者等人群特点进一步分类,以便后续进行针对性处理。 处理:对于重症患者,应紧急处理后协助联系转运通道尽快转诊。对于高危人群,应评估药物使用指征,给予药物后监测病情变化和药物不良反应。同时,中型患者中的高危人群,建议转诊,在转诊之前加强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对于其他中型、轻症需进行详尽的居家照护指导,并指导其进行病情观察,识别预警信号,告知需尽快到医院治疗的情况。孕产妇或婴幼儿需注意特殊用药注意事项。 (一)接诊时建议立即转诊的情况 1.缺氧表现,包括呼吸频率≥ 30次/分或< 9次/分,氧饱和度≤ 93%,无法解释的心悸、气短; 2.出现语言表达障碍,或者休克表现(神志差、难以唤醒、皮肤湿冷、血压低); 3.肺 CT(如果有)提示存在严重肺部感染,或合并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栓塞等事件; 4.基础疾病加重/出现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DKA)、高血糖高渗综合征 (HHS)、垂体或肾上腺危象、哮喘加重等; 5.血栓栓塞事件:剧烈胸痛、言语不利、新发肢体无力、单侧面瘫、咯血、呼吸困难、单侧肢体肿胀; 6.需进行血液透析。 (二)轻型、中型患者就诊处理及居家自我照护指导 1.对症治疗指导: 包括退热药;止咳药;改善卡他症状药;改善咽痛药物、吞咽进食指导;头痛、关节、肌肉疼痛治疗药物;抗细菌治疗(特定情况下)。 2.营养支持、水分摄入(老年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个体化指导)。 3.充分休息,睡眠支持。 4.心理支持。 5.合并症观察,如监测血压血糖等。 (三)居家自我照护时需密切观察病情,如出现以下预警,需尽快转至医院进行治疗 1.缺氧表现,包括紫绀,呼吸困难初发或明显加重,轻微活动即明显气短,吸氧需求增加(指氧饱和度不能维持93%以上,孕妇95%以上),呼吸频率≥ 20次/分; 2.持续高热,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高于38.5℃,超过3天; 3.不能平卧,心率>130次/分或< 40次/分,血压下降(收缩压< 100 mmHg)甚至休克; 4.神志异常(嗜睡、意识障碍等),新发单侧或双侧肢体无力; 5.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6.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老年人(> 65岁者)需密切关注进食情况、二便,出现2天及以上不能进食、二便失禁、尿量明显减少等情况; 其他无法自行处理的症状。 八、病例上报 所有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均需明确临床分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上报(报告时限为诊断后24小时内)。按照要求做好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的报告与订正,根据病情变化24小时内订正临床分型,病例出院后24小时内填报出院日期,病例死亡后24小时内填报死亡日期和死因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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