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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法检“两长”同堂办案 公开审理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

2019-08-22 16:18 来源:

 

图为庭审现场

  “现在开庭!”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法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被告人陈某、张某、代某奇、杨某梅、赖某五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鄢清员担任审判长,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少健出庭支持公诉。

  

图为旁听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15日凌晨5时许,公安人员在九江市永修县收费站口从陈某、张某车内缴获大量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及现金,从代某奇车内查获大量现金。

  

图为辩护人在庭审现场

  经侦查发现,2018年2月9日至3月15日期间,陈某伙同张某、代某奇从九江市多次单独或者共同到福建省长汀县购买甲基苯丙胺共计约15公斤,贩卖给九江市、景德镇市等地吸毒人员,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杨某梅、赖某分别参与其中的部分贩卖毒品活动。被告人代某奇还于2018年1月伙同他人一起驾车到广东省广州市购买5公斤毒品甲基苯丙胺,交清订金即驾车返回九江市,后广州毒贩准备送货时在广州市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缴获疑似毒品约4公斤。2018年5月4日,公安人员在被告人赖某家中查获1把铳枪、1把气枪、8发子弹等物品。

  

图为熊少健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张某、代某奇、杨某梅、赖某共同非法贩卖或运输毒品,赖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被告人陈某、张某、代某奇刑事责任,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杨某梅刑事责任,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被告人赖某刑事责任,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图为鄢清员担任案件审判长

  九江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鉴于案情重大,待案件评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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