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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上花园业主收房7年 车位产权证却迟迟拿不到

2017-11-16 10:57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王林华、全媒体记者王平摄影报道:近日,市民屈先生向记者反映,2007年他在恒盛上花园小区(当时暂定名为恒盛水晶城)随房子一起买下了地下车库,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合同。2010年车库交付,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交付车库后90日之内,办理好《房屋所有权证》。如今将近7年过去了,屈先生的车位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

屈先生的购房合同.jpg
 
  反映:车库产权证迟迟办理不下来
 
  屈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他在恒盛上花园购买了一套住房,并配套购买了一个地下车库,当时住房的房产证很快就办下来,但车库的证件因当时开发商手续不齐并未办理。今年9月,他找到了开发商,询问车库的房产证办理事宜,对方称需要查询购房发票存根。等了数日,开发商却告诉屈先生查不到他的发票存根。
 
  屈先生到房产局查询,资料显示车库是在屈先生名下,但如果拿不出购房发票,是不能办理产权证。屈先生也咨询过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则需要房产开发商提供纳税凭证等资料才能进行查询,如要补票,则需要开发商过来进行重新办理购房发票。
 
  屈先生介绍,2013年前后,其他业主的地下车库产权证已经办理下来,但由于他更换了手机号码,也无人通知他前来办理,就这样一直到了今年他才重新想起来。跟开发商方工作人员联系了近2个月,对方依然回应需要回去做账、做报表,“我现在就是希望他们能尽快把发票开给我,好让我能把房产证办下来,哪怕是我自己出这个钱也行。”屈先生无奈的说。
 
  开发商回应:程序复杂还在走流程
 
  记者随后跟随屈先生去找恒盛上花园开发商,因开发商已撤出,只在该小区留下了一处办公室,但办公室无人在场。屈先生电话联系上了处理屈先生事情的会计,朱会计则称是因为屈先生的发票弄丢了,由于公司已撤走,需要重新向公司申请为其重新办理发票,由于程序复杂,需要将不动户重新变成基本户、正常户,所以走流程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律师:可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相关律师,律师告诉记者,作为买方,如果已经买了这个车库,而车库具有产权,那么开发商应当为这个车库办理产权证。由于现阶段查询不到发票,那开发商应当补发票给业主,如果开发商拒绝,那么业主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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