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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离婚证名字写错 6旬老汉难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17-09-05 10:59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付珍珍、全媒体记者王平摄影报道:目前,九江市各个社区都开始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登记工作,符合条件的父母陆陆续续接到了通知,来到了社区填报登记。市民郭大爷也符合这一次的奖励对象,但因他的结婚证、离婚证上的名字写错了一个字,导致他在这一次登记工作中遇到了麻烦。

九江王平:郭大爷的身份证及结婚证_副本.jpg
 
  9月1日,记者来到了濂溪区怡嘉苑郭大爷的家中。郭大爷全名叫郭子新,今年62岁,是原国棉一厂职工。1981年,他与单位一名女职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1995年,夫妻二人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
 
  郭大爷说,当年结婚、离婚的时候都是手写材料,他在写自己名字的时候,把自己的名字写成了“郭子兴”,“户口上是新中国的‘新’”。当时并没有觉得不妥,没想到今年到社区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遇到了麻烦。
九江王平:离婚证_副本.jpg
 
  “我去办手续,他要我去派出所把‘兴’改过来,到了派出所,要我去民政局办事,民政局要我到派出所,相互推。”郭大爷气愤地说。
 
  前几年,郭大爷因中风导致下半身瘫痪,行动不便,亲人又不在身边,为这事跑来跑去,身体实在是吃不消,他希望在记者能帮忙问清楚,到底该怎样做才能登记成功。
 
九江王平:郭大爷.jpg
 
  8月4日,记者来到了郭大爷的户口所在地滨兴街道兴中社区。记者了解到,凡户口在该辖区内男性年满60周岁居民,女性年满55周岁居民,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本人名下农商银行卡以及2张一村免冠近照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定、填表登记,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领取1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费奖励。兴中社区登记截止日期为今年10月15日。
 
  经过记者协调,兴中社区在向街道请示过后,工作人员回复记者,郭大爷只需在他的前单位开具一张证明,证明其身份,带齐所有材料就可来社区登记,不需到其他政府部门折腾跑来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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