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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住户砌墙围小院 通道被封引邻居不满

2017-08-25 11:16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付珍珍、全媒体记者王平摄影报道:8月22日,九江市民黄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居住的小区有一栋住宅楼的住户把楼栋与小区围墙之间的公共空间砌墙封堵起来,建成了一个封闭式的院子,致使居民少了一条出行通道。

独栋红砖楼.jpg

 
  投诉:邻居砌墙围小院占公共通道引邻居不满
 
  8月22日,记者来到了开发区西二路桃园新村,看到了一栋独栋的红砖楼。这栋红砖楼左边挨着小区围墙,楼房与围墙之间又砌了墙,将空间围成一个小院子,整栋红砖楼成为一栋独立建筑。
 
  黄先生告诉记者,这栋楼住的一家人,楼房是九江市房地产公司建的,住户后来私自砌墙围了院子,把进出口通道给堵住了。“我们这三栋住户都是受这家的影响,不能通到利江市场去。要是不做这个围墙,我们就可以直接到后面的利江市场,近很多。”
 
  黄先生是小区的老住户,他清楚的记得围墙是在房子建好后砌的,但是他找了房子的主人,对方却坚持称围墙是和房子同时建好,原本这里就没有预留通道。为此,黄先生还特意到九江市房地产公司咨询,得知建房的时候并没有做围墙。
 
  对于邻居占用公共资源砌墙围院的行为,黄先生非常不满,多次向执法部门举报邻居违章搭建,但是至今这栋围墙都没有拆掉。

  住户:楼房是拆迁还房建房时就有围墙
 
  随后,记者见到了这栋红砖楼的住户毕先生。毕先生告诉记者,他父亲是退休干部,之前住在南湖路,上世纪80、90年代因政府拆迁便还了这栋房子给父亲居住。毕先生说,建房的时候就砌墙围了院子,因此不存在占用公共通道违章搭建的情况。
 
  毕先生说,这栋楼房的产权是属于他们家的,因建房时并没有办理相关的房产手续,现在政府不认可产权属于他们,为此,他们还在跟市房产公司打官司。
 
  市房产公司:楼房属于国有资产
 
  22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九江市房地产公司。该公司房管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该栋楼原来的房主姓毕,是九江市政府1989年修建湖滨公园时拆迁原南湖路房主住的公有建房迁建的,原先安置的老先生逝世后,现在由其子女居住。
 
  工作人员说,这栋红砖楼是政府出资建设的,性质是公房,属于国有资产,建房时只做了房子,没有做围墙。房屋现在的住户一直认定房子的产权是他们的,在房产公司要求对方签订租赁合同纳入直管公司管理,住户强烈拒绝。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房产公司已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房屋的承租权,这个官司已经打了三年,至今还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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