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民生关注

“粗心”司机不知撞人且逃逸 “细心”市民助力交警速破案

2017-03-13 11:03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本报九江讯 宋洁、王林华报道:3月5日,瑞昌市304省道桂林办事处石山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瑞昌大队民警及时勘验事故现场,根据热心市民提供的线索多方寻找事故证据,经过调取监控,现场调查走访,锁定了肇事车辆,在12小时内将肇事司机口头传唤接受询问。

  当日15时50分许,瑞昌大队南义中队接到市民陈先生报警称,在304省道桂林办事处石山村路段,目击了一起一辆白色江铃牌车牌号为赣G65J**的小车撞上一辆二轮助力车后逃逸的交通事故。接警后,该中队民警王璜及协勤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民警并未发现事故车辆,当天正下着雨,现场也没留下任何痕迹。

  所幸,经过现场严密的勘察,民警发现离事发现场不远处有一木材检查站,该站门口设有两个摄像头。办案民警在得到许可后,立即调取了事故发生时段的监控录像。果不其然,当天事故发生的一切,都被监控记录下来了,且与报警人刘先生所述基本一致。

  据监控画面显示,一辆白色江铃牌小型汽车因超车时操作不当,与正常行驶的二轮助力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二轮助力车侧翻。发生事故后,这辆江铃牌小型汽车并未停车,反而继续往瑞昌市区方向行驶。被撞到在地的助力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十几分钟,也自行离开了现场。由于当事车辆速度较快,监控较为模糊,无法看清肇事车牌。民警随立即赶往瑞昌大队指挥中心调取相关路段的卡口照片,并与报警人刘先生取得联系,最终确定监控中的车辆为当日的肇事逃逸车辆。

  当民警找到肇事车主田某时,田某却一脸“懵比”,说:“当时要赶回瑞昌,不知道撞了人,更没想到有路人看到了,还报了警。”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要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路况,不得强行超车。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拨打110报警。切忌肇事逃逸,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