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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和样品有色差 退货遭拒

2017-02-08 15:51 来源:九江新闻网

律师:“货不对板”商家需担责

  [九江新媒体JJXMT.CN]家居装修、布置,讲究风格统一。地面、天花板、装饰物,最好能有机一体,市民刘女士就相当注重这一方面。因此,新家装修,所需的建材,她都亲自挑选。不过收到的地板和样品“有差距”,看着屋子里堆放着的地板,她这些天心里一直“堵得慌”。

  市民:收到的地板与样品差别大

  去年8月份,刘女士开始着手装修自家的新房,经过精心挑选,在一家名为嘉兴地板的商铺选中了一款实木地板,并付了2000元定金。近日地板送到家中,她拆开包装却发现送来的实木地板与样品有色差,而且近半地板都有颜色很深的树眼状纹路。“总共送来35箱,我依次拆开了10箱,发现和样品的差别很大。”

  刘女士赶紧联系卖家想要退货,却被告知不仅定金不能退换,还要她赔付相应损失,“理由是已经产生了运费,真是不可理解。付定金时老板根本没说每块地板都有树眼,而且店里的样品也没有树眼。”刘女士质疑,这家商铺有诱导消费的嫌疑。

  商家:事先已告知与样品有差别

  随后,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嘉兴地板的老板吴先生。“我只有一块样品,样品上也有树眼,只是比较小。”吴先生表示,在推荐该款实木地板时,虽然店内只有一块样品,但已经告知对方实木地板是分布着树眼的,并且存在色差。

  关于是否可以退换货,吴先生表示,所售产品并没有问题,而且地板是从上海发货的,涉及运费和人工成本等,退货会造成损失,所以他没有同意消费者退货的要求。不过,吴先生也表示,待元宵节过后商铺开门时,他会到刘女士家检查地板,如果确实与样品差距很大,可以再协商。

  律师:“货不对板”,商家应承担责任

  对此,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在查询相关规定后告诉记者:“实木地板,取材天然。很难保证颜色完全相同。”不过商家对自己的样品有绝对的义务对消费者进行无条件的解释、说明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和认知,在样品展示中有任何让消费者不明白的地方,责任都在商家。同时,提供实物要与样品一致,也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在“货不对板”的情况下,商家应当承担不能完成合同交易的全部责任,甚至是承担违约责任。

  (浔阳晚报  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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