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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术后感染 家属质疑九江县人民医院手术有差错

2016-10-28 09:54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本报九江讯付珍珍、记者王平摄影报道:10月21日,九江市民丁辉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称,其岳母叶甫珠在九江县人民医院做骨折手术后,手术效果不佳,致术后感染、股骨头坏死,不得不继续做手术治疗,原本健康的岳母至今还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他质疑医院手术存在差错。

  反映:术后感染股骨头坏死
 
  丁辉说,他的岳母叶甫珠不慎在家摔伤,致右股骨粉碎性骨折,于6月27日在九江县人民医院做了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叶甫珠出院后,手术伤口疼痛感持续存在,还经常流脓,这让她十分痛苦。她去医院复查时,院方表示其一切正常。
 
  此后,叶甫珠体温反复升高,手术伤口感染十分严重,今年8月27日,家属将其紧急送往解放军171医院检查,医生说叶甫珠是右股骨颈骨折内固定术后感染,需要紧急做手术。随后,叶甫珠转院至九江县中医院进行清创手术,医生取出了坏死的右股骨头,并为其植入骨水泥抗生素假体。
 
  10月21日,记者在九江经开区永安乡新民村,见到了躺在家中床上修养的叶甫珠。叶甫珠说,现在她的右腿动弹不得,只能躺在床上。“(第一次)手术回来后,天天痛。手术回来了应该是越来越好,但我这里一直痛,医生还没有叫我去复查,我是痛的不得了,才去复查的。”叶甫珠说。
 
  丁辉说,原本只是一个小手术,没想到手术效果不好,造成后面接连做手术复原。据其介绍,叶甫珠在九江县人民医院的第一次手术花费了1万元,第二次在九江县中医院进行的手术花费了6万元,她还要做第三次手术,费用也在6万元左右,修养得当的话方能恢复正常。
 
  “中医院那边的医生看片子,说第一次手术没做好。”丁辉说,是九江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差错导致其岳母术后感染,不得不再三进行手术修复,因此他向医院提出索赔。
 
  县医院:希望患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九江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何某说,关于医院与叶女士的医疗纠纷问题,10月20日,双方进行了协调,但是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何某说,根据《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列》,院方只有权处理索赔金额2万元以下的医疗纠纷,今年九江市出台文件,所有的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保险,保险金额超过2千元以上的,需要有书面的医疗鉴定结果。
 
  “希望他经过正规的医疗鉴定来处理这个事,但家属不认同,一个是说费用,第二个是时间周期长,等不起。”何某说,“我们希望走正规的途径,我也不说我没有责任,也不说我多大责任,但总有一个东西给我,不能平白无故的说。”何某表示,希望由正规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来认定责任关系,如果院方确实有责任,他们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县卫计委:组织双方协调不成功
 
  九江县卫计委医政股股长王承勇告诉记者,在得知双方的医疗纠纷后,10月20日,县卫计委也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家属认为是第一次手术没做好,要求补偿3万元药费,县医院只同意出2万元,双方没有谈拢。”
 
  据其介绍,20日组织双方协商时,当初给叶甫珠进行手术的主治医生表示,术后感染是手术的并发症,有的时候是不可能避免的。
 
  针对双方的医疗纠纷,九江县卫计委医政股股长王承勇表示,在双方自行协商及行政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患方申请第三方调解,如果还不成功,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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