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媒体JJXMT.CN]本报九江讯 沙莎、记者王平报道:近日,修水县森林公安局义宁镇派出所接群众举报:修水县城领秀阳光小区门口有人正在出售野生动物。接警后,该局义宁所民警立即会同修水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前往查处,现场收缴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刺猬一只、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乌梢蛇一只。 10月18日,记者从修水县林业局了解到,近日在修水县城领秀阳光小区门口,有市民发现在一个小摊位前围上了不少人,走近一看,吸引大家的原来是被关在笼子里的刺猬和蛇,看来是有人正在出售野生动物,得知刺猬都是野生动物的,不允许经营买卖,市民立即向修水县森林公安局义宁镇派出所举报,接警后民警联系和修水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经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鉴定,市民出售的刺猬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这条蛇是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乌梢蛇。好在当时虽然有很多人围观,却没有人购买,民警立刻将其收缴,并于当日上午将收缴的刺猬、乌梢蛇进行放生。 野保站工作人员提醒,刺猬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三有:有生态价值、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也是省重点保护动物,乌梢蛇也已被入列《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人们应该保护它们,不应该随意捕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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