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民生关注

三星大厦一住户占用公共走廊装防盗门

2016-09-05 11:10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9月1日,市民查先生拨打媒体热线反映,他家邻居私装防盗门占用整段公共走廊,虽被列为违章建筑,但至今未拆除。对此,市房产管理局室内装饰办公室工作人员余先生说,前期已经依据程序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省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规定,由建设部门处理。

 
  查先生2005年在三星大厦9楼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前年同楼的邻居在此买房后进行装修。他说,当时邻居在公共走廊装了一扇防盗门,并在走廊中装了一个水池。查先生说,因为公共走廊算入了公摊面积,所以个人是不能私自圈占的。而且邻居装了防盗门后也没有给他钥匙,从走廊走根本就回不了家,好在回家还有另外一条道,但这种行为和建筑都是违规的。
 
  为此,查先生将问题反映给了市房产管理局,但他说,如今过了一个月,只下过一张整改通知书。他又先后找过建设、执法等部门,但各部门都说不归其管理。
 
  对此,市房产管理局室内装饰办公室工作人员余先生说,今年7月份,查先生确实向他们反映过,经现场了解情况,发现其邻居安装的防盗门和水池占用了公共走廊,属于违章搭建,他们依据相关法规给当事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这只是属于他们应做的前期工作。依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公共部位违章搭建的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认定,然后再召集执法部门进行综合执法。作为房产管理部门,他们虽然有执法权,但没有执法队伍,通常在建设部门认定后,再配合一起执法。余先生说,他已将相应程序告诉了查先生,只要建设部门认定后,其他相关部门就好进行处理。(浔阳晚报 记者张新红)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