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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陌生的“到付”包裹要当心

2016-08-26 16:28 来源:浔阳晚报

快递包裹“不请自来”,签收时还要付“邮费”

遇到陌生的“到付”包裹要当心

   [九江新媒体JJXMT.CN] 对于热衷网购的人来说,最开心的可能莫过于收到包裹的那一刻了。可是最近,市民朱女士却收到了一个“不请自来”的包裹,而且是货到付款,谨慎起见,朱女士选择拒收。

  记者在网上搜索“快递到付”,发现大量类似案例,不少人在付款签收后才发现收到的几乎都是废品,朱女士的决定十分明智。

  1市民:签收快递要付28元“邮费”
 
  朱女士说,8月中旬,她接到中通快递员电话,称她有一个包裹。这让朱女士感到奇怪,因为她最近没有网购,而且快递员告诉她,那是一个货到付款的包裹,要本人签字并支付28元的“邮费”。
 
  “我开始以为是外地朋友给我寄的礼品,查看后发现,包裹寄件人信息都不完整,姓名还只是个网名。”朱女士觉得这个包裹来得莫名其妙,便拒收了。“后来,我联系了所有朋友,并上网查阅了一些相关信息,发现这是一个骗局。”朱女士告诉记者,希望通过她的经历来提醒大家,不要被到付的包裹给骗了。
 
  无独有偶,市民陈女士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不过她选择支付了38元“邮费”并签收了包裹,“打开后发现是一瓶开封了的劣质香水,由于根本不知道香水的成分是什么,只能扔掉。”

  2快递公司:“代收货款”中隐藏骗局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通快递的一个中转站,对于朱女士的遭遇,工作人员刘先生表示,这28元并非快递费,而是“代收货款”。这些到付快递应该是用一些假货或者价格极低的物品来骗取差价。“如果签收了这些快递,除去少量的快递费用,大半的钱会被发货人拿走,并且快递一旦签收,就默认你已经检查并接收包裹,便无法再联系快递公司去追回损失了。”刘先生说,只要不邮寄违禁物品,公司无权干涉客户的销售方式,“不过消费者遇到类似的情况,最好是拒收,这样快递的费用就由发货人承担。”
 
  据刘先生介绍,“邮费到付”受骗案例不少。“这种骗术,我们也听说过。有的消费者经常网购,都不记得自己买了什么。由于费用不高,消费者往往因数额较小忽视或放松警惕,给了骗子机会。”

  3购物网站: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快递不足1公斤的物品,快递公司的收费标准一般是12元,如果量大,快递公司还可给予一定优惠。不法分子赚取快递费与实际货物之间的差价,“甚至还有不少消费者直接收到空包裹”。
 
  记者致电淘宝客服,对方表示,他们已接到过许多类似的投诉,如果双方属于“货到付款”的线下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支付,货物出现问题后淘宝只能转达客户的意愿,而不能强制商家将货款退回,维权较难。客服还表示,这类事件可以通过法院等司法机构进行解决,但对于小额消费者来说是件劳心又劳力的事,他们不会愿意在这件事情上花费太多的时间,这种建议很少被采纳。
 
  客服人员表示,收到这样的诈骗包裹,无疑是消费者的信息泄露,当消费者在拆除包裹、文件后,有必要将快递单一并撕除。“此外,网购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网站,并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4律师:卖家的行为涉嫌诈骗
 
  “卖家的这种行为涉嫌诈骗。”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诈骗罪立案标准为2000元以上,如果涉案数额较小,很难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有些消费者被骗后认为金额不大,不去追究处理,这种无所谓的心理,反而会助长骗子继续行骗。”陈律师说道。
 
  此外,根据《刑法》253条的规定,如果相关个人或单位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来快递相关商品,将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可以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陈律师提醒,消费者遭遇这种骗局之后,应该及时报警,警方掌握一定的线索证据后,可以进一步调查处理。(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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