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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到一半 不断添项增款 欧皇装饰公司引业主不满

2016-08-19 15:58 来源:江南都市报

装修到一半 不断添项增款

欧皇装饰公司引业主不满 协商不成竟停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本报九江讯 记者沙莎、王平摄影报道:8月15日,本报接到九江市民张先生投诉称,自己在开发区买了一套110㎡的房子,并与江西欧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打算房子装修好之后将其作为婚房。然而房子装修到一半却被停工了,这让张先生和新婚妻子陷入了焦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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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业主:合同签订后装饰公司添项增款
 
  张先生说,今年7月8日他与装饰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合同约定70天之后能装修完工,张先生便将33500元装修款支付给了装修公司,并表示对方承诺交了33500之后可以确保将整个房子装修完,后期除了铺设水电线缆时会增收一些费用外,不会再有其他新增项目。
 
  装修进行到走水电的阶段时,张先生按照装饰公司总经理刘先生的要求补充支付了1500元的费用,并再一次和装饰公司签订了合同,即在原来的合同之上增加一项内容,以确认之后的装修中不会再增加新的项目。
 
  然而,令张先生不能理解的是,签完了这份合同之后,装饰公司又给房屋装修增加了复合板地面找平的项目,要求张先生再支付1600元,并表示后期还会有一些项目新增,加起来大概还需要4000元左右的费用。“合同中对方承诺会保证把房子全部装修好,不会再增项,但他们现在却又不履行了。”张先生表示,装饰公司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此外,张先生认为新增项目的要价也不合理,“装饰公司的工程监理也说老板实际上不应该再收这部分钱的。”
 
  张先生表示他们为此与装饰公司总经理刘先生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对方索性停工了,原本负责自家房屋装修的设计师和工程监理也被无故辞退了。“我们只是想他们尽快把我们的房子装修好,但他们都停工两天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张先生和爱人很是着急。
 
  记者在双方持有的合同中看到了如下字样:“本工程合同保证所有项目全部完工……如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存在增项以及工程质量问题全权由乙方负责。按工程合同全部完工…”等字样,并有双方签字和欧皇装饰公司的盖章(合同中的乙方即指江西欧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饰公司:按照合同办事
 
  8月15日,记者拨通了装饰公司总经理刘先生电话,但其表示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随后,记者来到欧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公司是按照合同来进行施工的,只要是合同中包含的项目公司都会给业主完成,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项目需要新增的,公司就要另收取相关的费用。
 
  不久,公司总经理刘先生出面回应记者。刘经理认为,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所有工程全部完工”是指将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各个装修项目都做完,并不代表把整个房子都装修完。
 
  对此,业主张先生予以否认,他表示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该工程设计师和工程监理都向他表明过会把房子全部装修好。对此,刘经理表示设计师和工程监理并不能代表公司去承诺业主,他们只按照有公司盖章的合同来办事。
 
  刘经理表示,新增复合地板项目要价1600元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定价[单价(28+20)*面积(30)]来计算的,而记者按照该定价计算得出的价格是1440元。对此,刘经理表示自己当时只是大概估算,之后会严格按照合同上的价格来计算。
 
  刘经理称,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在一期工程装修过程中他们也已经帮业主做好了一些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的项目,并要求业主将这些项目款项也给予补交。
 
  九江消协: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8月16日,记者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对此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此案例中如果业主不同意增添这些项目,装饰公司亦不能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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