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扫地被撞伤 寻求赔偿却成难题》追踪
2016-08-19 11:48
来源:江南都市报
工伤认定不容易 回应:情况特殊需要调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本报九江讯 记者沙莎、王平报道:7月8日,本报J03版以《环卫工扫地被撞伤寻求赔偿却成难题》为题,报道了瑞昌环卫工人肖某(67岁)在6月21日上午7时30分被一辆电动车撞伤住院,肖某的儿子周理国在为母亲寻求赔偿时遇到困难,记者介入后,瑞昌市市容局同意先垫付5000元医药费。8月16日,周理国再次联系记者,称他在为母亲办理工伤认定时,又遭到了拒绝。 周理国告诉记者,他前段时间去瑞昌市人社局为母亲办理工伤认定,但对方表示他母亲是在6月份受的伤且瑞昌市社保局会给他母亲发6月份养老保险,根据相关条例,超过退休年龄且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无法办理工伤保险的,因此拒绝为他的母亲认定工伤。
肖某的养老保险资格认定 (图片由采访对象提供)
对此,周理国提出了反驳。据他介绍,今年5月,他的母亲经瑞昌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符合参保条件。按照原定计划,5月份审查合格,同月就应该通知他们缴费参保,6月份领取养老金。但由于社保局缴费系统升级,直至7月9日他的母亲才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一次性缴纳了15年的社保费27734元。“购买任何保险都是从缴费之日起合同才算成立的。”周理国说,他的母亲是6月份受的伤,6月份没有领取养老金就应该认定工伤。
8月16日,瑞昌市人社局分管社会保障的尹副局长告诉记者,根据政策规定,到了退休年龄且享受退休养老保险的是不能认定工伤的,而周理国母亲肖某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尹副局长说,肖某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本来6月份社保局就会给她发放养老保险,但因系统升级造成没有及时发放。等到这一批被征地农民7月份缴费参保的时候,社保局承诺会补发他们6月份的养老保险,社保局也按照承诺给这一批人发放了养老保险金。
针对肖某的情况,尹副局长表示瑞昌市人社局要详细了解肖某的养老金发放情况,并调查其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再按照政策判定其是否能认定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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