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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降花盆砸伤车找不到责任人

2016-07-29 11:03 来源:浔阳晚报

空降花盆砸伤车找不到责任人

律师: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九江新媒体JJXMT.CN] 高空坠物的新闻屡见不鲜,最近,市民邢先生不幸成为受害者之一,他的爱车停在国税局宿舍的楼下,被小区居民的花盆掉下砸伤了。事发突然又没有目击证人,邢先生一时间找不到责任人。于是,他向记者反映此事,希望借助于媒体的力量,找出肇事花盆的主人,还自己一个公道。

  1、反映:花盆从天而降砸伤爱车
 
  据邢先生讲,他于27日15时许,驾驶小轿车停放于国税局宿舍的楼下。于当天18时取车时发现小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及前车部分区域遭到高空坠物的严重损害。记者在照片上看到,他车子的前挡风玻璃的一角发生了碎裂,发生碎裂的地方呈圆形向内凹进去,车前部还有大量泥土。当时车辆就停在二栋2单元楼下,正对着楼上几户居民摆放花盆的位置。邢先生对记者说:“由于事情发生时,自己不在车旁,又没找到其他目击证人,而现场又遭到事主第一时间的清理破坏。因此,我现在找不到责任人。”
 
  后来邢先生报了警,公安机关根据遗留在车体上的大量泥土判断,坠落物应该为类似花盆的物体。邢先生对记者说:“事后我在现场查看,二楼居民家的阳台明显少了一盆花,现在苦于找不到证据。”记者来到现场发现,发生事故的单元楼上有好几家都种植了花卉,要找到责任人是有点难度。看见自己的爱车被砸伤,邢先生别提有多心疼了。现在他已经将车子开到了4S店进行维修,虽然有保险可以报销。但是,保险只负责报销维修玻璃和前引擎盖的费用,贴膜的钱要自己出。邢先生说:“还好只是砸到了车子,如果是砸到了人,后果就不堪设想。前不久,媒体不是报道了高空坠物砸死老太太的新闻吗,不能让悲剧重演啊。”
 
  2、律师:坠物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随后,记者还专门就此事咨询了浔城的一位律师,他认为,从天而降的坠物就像一颗“炸弹”,威胁着我们的安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此案中,邢先生没能找到“冤家”是谁,更别说赔偿了。但是,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个规定,同一栋楼里的居民,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埋单。
 
  另外,该律师提醒市民,应当经常检查阳台上的物品是否松动、脱落,特别是一些花盆和杂物,发现问题应该及时移除,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砸人、砸车的事情。(浔阳晚报 记者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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