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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扫地被撞伤 寻求赔偿却成难题

2016-07-08 16:02 来源:江南都市报

环卫工扫地被撞伤 寻求赔偿却成难题

记者介入后 瑞昌市市容局同意先垫付5000元医药费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本报九江讯 见习记者付珍珍、记者王平摄影报道:7月5日,本报记者接到瑞昌市民周理国反映称,他的母亲是瑞昌市的一名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扫地被一辆电动车撞伤住院,但肇事者只出了2400元医疗费,他找到瑞昌市市容局相关领导,希望他们能够提供部分救命钱,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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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

  反映:环卫工扫地被撞伤工作单位拒补助
 
  周理国告诉记者,他的母亲肖某今年67岁,系瑞昌市市容局桂林环卫所聘请的一名环卫工人。6月21日上午7时30分,他的母亲在瑞昌市南环路行政服务中心附近扫地,被一辆电动车撞伤至双手骨折。母亲送到医院后,医生说需要手术医疗费3万余元。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电动车主全责,周理国向肇事者索赔,但肇事者因家境贫寒在出了2400元后,就拒绝再出钱。
 
  为了给母亲筹医疗费,6月24日,周理国找到瑞昌市市容局桂林环卫所及瑞昌市市容局相关领导,希望他们能够以工伤补偿的方式提供部分医药费,但遭到了拒绝。“他们说自己没责任,让我去找肇事者,但肇事者没有钱啊!”周理国无奈地说。
 
  6月27日,周理国从亲戚好友处借到钱为母亲做了手术,目前肖某仍在医院住院。说起瑞昌市市容局的做法,周理国表示很寒心,在他看来,母亲是因工伤住院,工作单位应该提供补助。
 
  市容局:涉及第三方应先找肇事方索赔
 
  7月5日,记者联系到瑞昌市市容局局长张振东。张振东说:“是工伤没错,但这个工伤跟普通的工伤还是有区别的,涉及第三方问题。”
 
  张振东告诉记者,他建议周理国先把母亲的病治好,索赔应该先找肇事方。张振东表示肇事者不再出钱的做法不合适,周理国应该找交警协商。
 
  张振东向记者介绍了瑞昌市环卫工人的现状。据他介绍,环卫工工资低造成招工难,按照相关要求,环卫工的年龄要求是男性在50岁以下、女性在40岁以下,但实际情况是招不到这个年龄层的人。瑞昌市500余名环卫工人年龄在60-65岁之间的占了80%,可超过了60岁是无法办工伤保险。
 
  “我们给工人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这个保险其中有3万元的医疗保险,37万元的保额是死亡保险,总共保了40万。”张振东说,如果肖某用了这个商业保险,医院的发票就要拿到保险公司报账,肖某就不能再使用新农合医保。
 
  记者反复问及市容局是否应当给与赔偿时,张振东闪烁其辞。最后他表示需要和周理国进行协商。
 
  律师:市容局应当垫付医药费
 
  7月5日,记者就此事向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剑咨询。胡剑说,如果当事人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办理工伤保险,但他在既没有参加社保又没有退休工资的情况下,可以比照工伤索要赔偿。
 
  如果当事人无法按照工伤要求赔偿,也可以按照雇佣关系向雇主索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主有先行垫付医药费的义务。律师认为市容局还是需要垫付医药费的。
 
  7月5日晚,周理国向记者回电话。他告诉记者,经过7月5日下午的协商,瑞昌市市容局答应先垫付5000元的医药费,后续的赔偿事宜还需要走相关的司法程序。同时,他也正在考虑起诉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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