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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工资被拖欠 市民想讨薪有点难

2016-05-25 14:04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市民单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一直在开发区天缘小区拖垃圾,2015年8月由于打扫楼道的人走了,物业公司的邱某让她代为打扫小区的楼道,期间她丈夫在该小区当保安。但是,至今,夫妻俩今年三四月份共计5600元的工资一直没有发。

 
  随后,记者联系了邱某,他说:“我也是打工的,只负责招聘工人。”记者又联系了物业的熊经理,他表示:“去年物业公司就没有管理小区了,后来具体怎么招人和用工的,我并不清楚。”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他表示,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浔阳晚报 记者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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