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厂内集资房 房子没建成购房款要不回
2016-04-08 09:17
来源:江南都市报
厂外人员交钱购买厂内集资房 多年房子没建成 轴承厂表示是个人行为 工作组建议走司法程序 [九江新媒体JJXMT.CN]本报九江讯陈瑾、记者王平摄影报道:4月6日,九江县居民黄家斌向本报记者反映,2010年,他在九江轴承厂危房改建办公室主任伍淑林的手上购买了一套九江轴承厂危房改建房,并支付了12万元的购房款,后因该项目未能如期进行,房子没建成,他的购房款也没能要回。 投诉:购房多年房子没建成购房款也要不回
4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九江县城,在九江轴承厂职工居住区,见到了黄家斌。黄家斌告诉记者,2007年九江轴承厂启动危房改建项目,该厂职工集资建房。本来计划要建5栋楼房,但工程未能如期举行,只建起了2栋楼,而他购房的那栋楼至今未建。
“我是2010年买的房,分3次将12万元的房款付清。当时买房的时候,房子的地基已经打好了,说是2013年交房,但房子到现在都没有做,购房款也一直不退。”黄家斌说,他并不是九江轴承厂的职工,是通过熟人介绍在九江轴承厂危房改建办公室主任伍淑林的手上买的房,而像他这样的厂外购房者有10多人。
记者采访了解到,伍淑林是九江轴承厂的职工,2006年该厂任命他为九江轴承厂危房改建办公室主任,授权他全权办理有关危房改建工程所涉及的一切事务。记者在购房者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收据上看到,合同甲方的签名是伍淑林,收据开票人签名也是伍淑林,合同和收据上均盖有“九江轴承厂危房改建办公室”字样的公章。
购房收据。
九江轴承厂危房改建房屋买卖合同。
轴承厂:集资房不应对外销售销售收款系个人行为
随后,记者来到了九江轴承厂办公楼,见到了该厂现任负责人毛相林。毛相林说:“对外销售是不应该存在的,按照县政府的文件规定,轴承厂危房改造,所做的住房由本厂职工享受。由于操作过程中,当事人伍淑林在政策上没有把握好,所以造成了厂外人员的集资款项进入了他的口袋。”
毛相林表示,危房改建的房屋是不应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房屋系伍淑林的个人行为。九江县政府有名文规定,九江轴承厂危房改建户对象为三种人,即危房改建拆迁户、住房困难户及职工家属需要房源的无房户。
毛相林说,厂外人员的集资款和厂内职工的集资款都没进入厂内公账,都是直接交给了伍淑林,而伍淑林本人现在无法联系上。
目前九江轴承厂正在退还厂内职工的预交购房款,但厂外人员购房款何时能退,毛相林没有给出答案。
工作组:厂外购房者可走司法途径解决
记者了解到,为解决九江轴承厂危房改建项目问题,九江市政府抽调了行政单位人员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协助九江轴承厂上级主管部门——九江机电集团工作。
记者联系到该工作组组长王谷丁,他说:“轴承厂厂外人员交钱买房,这是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可以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
王谷丁解释,厂内职工交钱属于集资建房性质,在某种意义上是政府行为,现在集资建房出现了问题,厂内职工通过信访的途径来处理。而厂外人员根本就不符合集资建房的条件,这种情况属于经济纠纷,可以通过走司法途径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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