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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若退房定金难要回

2016-03-02 09:47 来源:浔阳晚报

买房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若退房2万元定金难要回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媒体反映,2014年9月1日,他在九江出口加工区的香榭丽都二期认购了一套商品房,面积是114.5平方米,当时在房屋定购确认单上约定房屋的单价为3100元/平方米,总价30多万元。双方也签字表示同意,李先生当场交纳了2万元的定金。

  可是一星期后,销售部的梅经理打电话表示房价3100元/平方米是针对全额付款的业主,而李先生是分期付款,房价必须每平方米多加100元。这下李先生就不同意了,他想退房并拿回2万元的定金。而开发商则表示,李先生涉嫌违约,本来约定好2015年3月31日之前交清首付款,可是至今仍未交纳,2万元定金不能退。
 
  李先生告诉记者:“妻子并不中意这套房子,是我看中了香榭丽都这个楼盘,觉得性价比较高。可是,没想到竟然发生这样不愉快的事情。现在我的诉求就是要么退还2万元定金,要么我看中的那套房子暂时不能出售给别人,等我凑足了全款以现在的市场价卖给我。”那么李先生的要求能被满足吗?
 
  3月1日,记者陪同李先生来到香榭丽都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并不是李先生所说的那样。“当初,李先生本来是答应全额付款的,可后来说他家的老房子没有卖掉,经济上有点困难,就打算分期付款,我们也答应了,不存在说在房子单价上多加100元。就是现在我们也愿意以3100元/平方米的价格卖给他。房子是大宗商品,买卖之前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现在李先生延期买房,按照房屋定购协议书上的约定,2万元定金是不能退的。而且,那套房子开发商也有权利卖给别人。至于李先生说以现在的房价卖给他,这不可能。当初也是根据市场行情来定价的。
 
  针对李先生与开发商的纠纷,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李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定购协议书》是一个担保合同。既然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担保合同,那它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否则都将承担定金责任。(浔阳晚报 记者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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