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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寄丟 市民等了一年仍未得到赔偿

2016-03-01 09:08 来源:浔阳晚报

寄丢快递后,快递公司答应赔800元

市民等了一年仍未得到赔偿

   [九江新媒体JJXMT.CN]“寄丢我的快递后,快递公司同意赔800元,可是到现在都没有赔偿,以各种理由推脱。”2月28日,市民陈先生向媒体反映称,2014年12月,他的课题文本,在通过圆通快递寄往南昌的途中不慎丢失,圆通快递同意赔800元却至今未兑现。

  据陈先生介绍,在包裹寄出半个月后,南昌那边却一直未收到包裹。于是,陈先生找到当初帮他寄快递的圆通快递,在经过快递公司查询后,快递公司承认是包裹由于自己的疏忽而丢失,答应赔付800元。但当时圆通快递也表示赔付需要等南昌的圆通快递审核后,才可以支付800元的赔偿金。为此,陈先生只好等待圆通快递的处理结果。陈先生表示,这一等就是一年多的时间,期间快递公司没有任何回复。由于自己中途工作调动,去年10月才回到九江,当他再去找圆通快递时,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以人员调动、时间太久、无法查询包裹信息为由推脱,这使得陈先生十分气愤。“等了一年的时间,都不给我任何回复,现在又以各种理由推脱。”
 
  随后,记者拨打了圆通快递九江总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一般的快递记录只保留一年,但可以通过总公司的信息调查陈先生当时的快递记录情况,也会尽快与陈先生本人协商处理此事。
 
  对此,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钟检长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将包裹安全送达至目的地。由于快递公司的原因导致包裹丢失,快递公司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市民如果与快递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收据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快递公司主张赔偿损失。(浔阳晚报 记者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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