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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业干两月就走人 业主要求退还相关费用无果

2015-12-05 14:39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阳光康居是个96户居民的小区,前期聘请的物业公司在管理两个月后就撤离了。不过,期间收取了6万余元的物业费除使用的外,还有部分结余。目前,业主代表正就退还多少金额与物业公司交涉,但截至目前还没有结果。

 
  管理没起色,物业公司撤了
 
  马先生是阳光康居的居民,也是业主代表。他说,小区居民不多,只有96户,因难以收齐物业费,最早接手的物业公司撤离了,为了解决小区管理问题,今年业主委员会到隔壁的阳光国际小区找源发物业公司,请这家公司来管理。经过洽谈,9月份九江源发物业公司开始接手。
 
  马先生说,当时有两个项目经理过来,然后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约30户居民交纳了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9月15日的物业费,总额约6万元。
 
  不过,事情却没有向居民们预想的方向发展。马先生说,两个月内,小区管理没有什么起色,特别是账目不清、物业费使用比较混乱问题突出,在物业公司撤离后查账发现两个月就用了5万余元。业主们有些不理解,两个月什么也没看到,怎么就用了这么多钱。马先生说,小区一年收取的物业费大概17万元,按这个用法肯定是不够。
 
  马先生说,以17万元的物业费为基础,一个月支出大约是1.4万元,物业公司做了两个月,应该是2.8万元,按照这个标准,物业公司应当要退还小区3万余元。但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一直不肯,坚持只退还1万余元,但居民不肯接受。
 
  物业公司:系下属个人行为
 
  关于阳光康居小区的事,九江源发物业公司阳光国际客服中心颜经理表示,公司没有与阳光康居小区签定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这样的合同通常都是公司总部出面,并盖有公司的印章,各个小区的服务中心是不会去签的。经过初步了解,这是公司下属人员的个人行为。目前,公司正在调查了解情况,到时候会有回复。
 
  而牵涉其中的九江源发物业公司阳光国际客服中心的柳副总经理则说,他不清楚具体的情况,管理阳光康居小区的也不是九江源发物业公司,是挂靠在九江源发物业公司的一家小物业公司,具体的情况让记者找项目经理了解。
 
  罗先生是阳光康居的项目经理,他表示,他们是依据合同做的,阳光康居违约在先,要负主要责任,有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他同时承认,自己的公司确实挂靠在九江源发物业公司。阳光康居小区的票据、文告盖的公章为九江源发物业公司阳光康居管理处。
 
  协商不成,双方要走司法途径
 
  昨日,罗先生与阳光康居小区业主委员会部分成员和业主代表就一些问题进行了协商。
 
  罗先生说,自己撤离小区是有原因的,当时接手小区本是准备长期管理下去,合同签订前与小区原业主委员会主任商定,此前撤离的物业公司应归还的物业费与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冲抵后的差额部分由业主委员会追讨,但合同签订第二天,业主委员会主任就辞职了,他们没办法只能自己收取物业费,结果只收了33户的,共计6万余元。
 
  罗先生说,依据合同规定,他们入驻后,业主应缴纳物业费,业主委员会也应协助,否则他们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物业费难收,也得不到业主委员会配合,因此才不得不撤离。
 
  对于期间产生的账目,罗先生解释说,基本上都是用于人员工资支出,账目有据可查;此外,办公电脑、安装宽带、电梯维修和保养等费用也有2.2万余元。除去这些费用,剩余有1.1万元。
 
  最后,罗先生表示,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法院判决后该怎样就怎样。(浔阳晚报 记者张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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