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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房到底能不能建?

2015-11-03 15:28 来源:九江晨报

A:楼下搭好,楼上失窃几回算谁的?

B:只是搭在自己的平台上有什么错?

玻璃房到底能不能建?

   [九江新媒体JJXMT.CN] 在很多业主看来,在房子原本的基础上加盖的玻璃房,增加了住户面积和美观,有着冬暖夏凉的功效,别提多美好了。然而对于邻居、物业以及执法部门来说,这么“美好”的想法却意味着麻烦。

 
  现象

  小区频现玻璃房
 
  “现在的居民小区,基本都有玻璃房。”杨先生是九江半岛一品的业主,自他住进小区后,不断看到有人在小区内搭建玻璃房,拆与建的过程断断续续,“现在一走进小区,就看到别人家的玻璃房闪闪发光。”杨先生说。
 
  不仅如此,在九江其他小区也常常能见到玻璃房的身影,“特别是柴桑春天小区,一眼望去,楼顶全是玻璃房。”虽然杨先生形容得有些夸张,但是,在九江玻璃房已不是稀有。冬暖夏凉,增加住房面积,让不少业主趋之若鹜,甚至引起邻居的羡慕。
 
  然而在法律角度看来,玻璃房属于违建项目,它引起了邻居、物业、执法部门之间的矛盾,也有不少业主发问:“玻璃房到底算不算违建,在什么地方建,用什么材料建,是符合规定的呢?”
 
  争议

  玻璃房引争议
 
  “虽然方便了自己,但是却没有考虑到邻居。”家住三里街的沈阿姨说,不久前自己房子楼下建了玻璃房,二楼住户家便出现了几次被盗的情况,这让居民怀疑,小偷是顺着玻璃房爬上二楼的。同时,在一些业主看来,构建玻璃房改变了房屋结构、侵占了公共空间。
 
  但是在戛纳小镇小区的王先生看来,在属于自己产权的阳台或小花园里搭建玻璃房并没有什么错,“我家就有一个平台,开发商已经把产权卖给我了,怎么使用和改造应该是自己的权利,而且我家是一楼,如果不搭起来,楼上丢下来的垃圾也会影响我家的环境。”和王先生有一样看法的居民不在少数,他们大多以自己房子的平台构建玻璃房,并且相信,这样做只是行使了自己的正当权益。

  执法部门

  执法部门:没有所谓的“合法”玻璃房
 
  面对“有没有合法的玻璃房”这个命题,九江晨报记者咨询了开发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表示,“如果楼层漏雨,经过许可,可以在楼顶加盖防雨层,除了这样的特殊情况外,一般的玻璃房都违建,即使是在自己的小院子里建,那也是擅自改变小区的规划设计,是违法的。”
 
  对于那些在建或已经建成的玻璃房,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拒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物业公司

  物业:多是违建拆除却难
 
  执法部门的观点很明确,而对于“小区管家”物业公司来说,拆除“钉子户”依然是个大难题。
 
  在玻璃房泛滥的柴桑春天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大部分玻璃房都建在业主家的阳台上,小区刚建立时,并没有多少业主搭建,但后来就渐渐多起来,这也是九江许多小区都存在的问题,他们也劝阻不了。同时,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屋顶搭建的玻璃房都是业主关门施工的,而上屋顶玻璃房的通道也是开在居民家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根本没法上去,这也给他们维修屋顶带来不便。
 
  一般来说,业主购房时,必须签订相关的装修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里面均有相关条款约束业主不能进行违规装修和建设,业主侵占公共空间私自搭建,违反了相关条款,物业可以起诉业主,要求停工并恢复原貌。对此,不少物业坦言,实际上,物业多次和业主交涉,却没有作用,“起诉大多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适得其反,我们以前起诉过一个违建的业主,也赢了官司,但是最终该户业主还是没有执行。”(九江晨报 记者丁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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