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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必须买车位?开发商卖房又曝“妖蛾子”

2015-10-27 11:48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想买房,必须和车位一起买,不买车位就不能买房,开发商这样的捆绑销售合理吗?”近日,市民高女士向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反映,她最近看上了位于八里湖新区的一套新房,却因为要加6万元买车位望而却步,“好不容易存下首付钱,再加6万元真的困难了。”

 
  市民:要买车位,才有买房资格
 
  近日,高女士看上了位于八里湖新区的一套新房,是一套100平米的户型,总房款算下来60多万元,首付需要20多万元。高女士正好攒到了这个首付款,很合心意,可经楼盘销售人员介绍才知道,购买剩余的房源必须要买6万元的车位,才有买房资格。
 
  “虽然这6万块钱并不算多,但是除掉20多万元首付,手里也确实没什么钱了。而且都没听说过,买房子还必须要买车位的。我都还没有买车,难道也要先预备出来一个车位吗?”高女士告诉浔阳晚报记者,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剩下的房源必须强制买车位。
 
  随后,记者就高女士反映的问题打电话给该售楼处,工作人员证实了高女士的说法。“车位原价8万元一个,现在买房优惠2万元,就是6万元一个车位。”售楼处工作人员称,现在客户要买房,就必须连车位一起买。
 
 
  开发商:捆绑销售是怕卖不完
  根据售楼处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开发商的一名负责人许经理。许经理介绍,小区在设计时,高层住宅楼中房屋套数与地下车位的配比为2:1,小高层则为1:1。为了防止收盘时还有车位闲置,开发商便订下了这样的销售方案。
 
  “小高层是必须买车位。有些买高层比较早的,可以选择不买。但在整栋楼的房子都快卖完了,在车位还有很多没卖出去的情况下,我们也只能这么跟客户提要求了。”许经理告诉记者,在此过程中,也曾有客户对此表示质疑,但大部分人最后还是接受了这一条件,但也有人因此放弃买这个小区的房子。
 
  房管局:强行捆绑销售不合适
 
  “买卖行为应当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开发商的这种行为的确欠妥。”市房管局相关科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从物业的角度来看,业主们统一买车位可以便于管理。开发商出于怕车位卖不完提出这种要求,在购房者不能接受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动员、解释和交流,或者提供租赁等其他方式供其选择,强行搭售是不合理的。”工作人员建议,购房者可以通过工商消协等部门进一步维权。
 
  对此,江西亚都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表示,这种强制捆绑的销售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销售者不得搭售或者添加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同时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自愿原则。(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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