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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5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畴

2015-03-10 09:32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的医药费用负担,浔阳区医保局日前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等五种特殊药品纳入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将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注射用雷替曲塞5种特殊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浔阳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符合“特药”使用适应症的患者需到该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和审核,具备享受“特药”资格的参保患者持责任医师开具的“特药”处方可到九江市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药品费用按照城镇职工75%,城镇居民70%进行报销,报销标准与结算价格的差额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已由基金会或慈善总会等机构提供无偿供药的,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和患者个人均不再支付特殊药品费用。医保结算价已包括医院药品加成和药店服务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不得向患者个人再收取额外的费用。
 
    “特药”待遇资格自核准之日生效。待遇享受为期一年,期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特药”治疗的,须重新申请。(浔阳晚报 唐健 记者 祝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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