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漏水迟迟未维修 物业:需其他业主同意
2014-12-29 09:53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近日,居住在华宝花园的一名业主来电称,他家的下水管道渗水,9月份登记至今没有维修。
该业主说,今年9月,他家下水管道公共部位渗水,导致家里墙面破损,开始只是小范围的,但现在逐渐扩大。如今,他也没见到物业公司派人上门维修,难道要等墙面一直坏下去,造成的损失又该谁来补偿呢?
对此,管理小区的利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今年确实对小区需要维修的部位做过登记,向房产局申请物业维修基金修补,目前维修工作正在进行。他说,按照规定,动用物业维修基金需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签名同意,如果没有得到相关业主的同意,即便登记了,房产局也不会下拨相应的资金,所以对于一些虽然登记了但此次不在维修之列的部位,可能就是这个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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