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不开发票 市民可打12366举报
2014-12-20 00:01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目前,城区的小区物业公司在收缴物业费时都不开发票,只提供收据。17日,一名市民来电咨询,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为何不提供发票?对此,九江地税征管科工作人员说,物业公司应提供发票,市民可拨打12366热线举报,工作人员调查后会做出相应处理。
当日,这名市民说,她这几日正准备缴纳物业费,由于小区的物业费比较高,她想缴费后拿到发票,但小区物业公司只提供收据。她说,这有点不合理,自己是消费者,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产品,应该给她发票。同时,她说九江城区的很多物业公司都只提供收据,如果不提供发票,是不是有逃税的可能?
对此,九江市地税征管科工作人员回应称,市民作为消费者有权向物业公司索要发票,而物业公司也应向市民提供发票。如果拒绝提供发票,市民可以拨打九江地税热线12366举报,热线中心会将市民的投诉转发到相应部门,由其进行调查,然后根据国家法规给予罚款等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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