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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90平方米以上首套房契税减半

2014-09-29 13:25 来源:九江晨报

     近日,省地税局出台新规,称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购买90平方米以上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依此办法,对于符合条件的市民而言,最多可少交万余元的契税。

  最多可少交万余元契税
 
  省地税局出台的《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中称,认真落实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购买90平方米以上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然而,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10年,省地税局出台了相关契税优惠政策,当时规定称“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该工作人员表示,该项规定自2010年执行以来,为购房者减轻了部分负担。
 
  截至9月25日13时许,房地产信息网的统计数据显示,9月25日全市房价均价为4268.58元/平方米。晨报记者以此计算发现,市民购买90平方米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少交契税约11636.17元;市民购买100平方米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少交契税8537.16元。
 
  此外,省地税局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营业税
 
  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指出,全力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对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与此同时,积极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对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和自主就业创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马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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