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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积极开展民生资金自查自纠工作

2014-08-20 13:49 来源:九江民政网

     自今年5月份以来,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民生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积极组织局财审科、救灾救济科、市社会救助局、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安置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商讨,对我市各县(市、区、山)2012年、2013年民政民生项目资金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专门成立民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邓君安局长为组长,曹光东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党组成员、调研员苏玢玲,副局长王小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启财,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平生,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刘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各业务科室对口对各县(市、区、山)资金管理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还出台了《全市民政系统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对相关民生资金进行认真核实,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合法规范。5月20日以来各县(市、区、山)按要求也相继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本地民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督导落实各地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政策宣传到位。市局民政民生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及QQ热线群,多次联络各地,告知各地各单位,尤其是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要专题研究部署,认真整改,务必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同时着重宣传“自查自纠从轻从宽,重点检查从重从严”的政策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度,并且要求各地将自查政策宣传到乡(镇)乃至村一级。强调“四类问题不放过”:一是自查自纠零问题、资金零处理、责任零追究的单位;二是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高度关注的资金项目;三是民生资金比较集中的、资金量大的项目;四是以前年度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项目或单位。
 
  三是省市联动出击,深入基层强督导。6月底,根据摸底调查,我市各地对于此次民政民生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基本能按时间步骤推进,稳抓落实,但各地自查自纠工作进度不一,措施也有待加强,市民政局组成督导工作组就各地2012年-2013年度民政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并就督导范围、督导内容等专文通知各地。由于督导工作开展适逢省民政厅督导组邓丰华一行前来我市督导,为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由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组成省市联合督导组前往湖口县、彭泽县、星子县、九江县、庐山区、共青城市、永修县、德安县、修水县、瑞昌市10个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每到一县,首先听取了当地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开展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思路、进展、成效以及存在问题。还查阅了各地相关工作部署、方案制定等情况。
 
  四是典型经验引路,做好自查自纠。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政民生资金的管理,邓君安专门作出批示,称赞修水县民生资金电子监管的做法很好,要求全文转发各县(市、区、山)学习和借鉴。督导各地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该县以电子政务规范权力运行,以电子监察强化权力监督,将民政民生资金统一纳入全县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全面监管民政民生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2014年将涉及发放至个人的民政民生资金项目全部纳入电子监管平台进行监督。
 
  五是签订承诺书,确保工作实效。为进一步推动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和取得实效,按照省民政厅统一要求,各县(市、区、山)“一把手”签订“民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承诺书”,在加强宣传发动和政策引导、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等方面做出郑重承诺。(胡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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