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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法院:4个月受理300余件借贷官司

2014-04-18 11:07 来源:九江晨报

高息诱惑引发后遗症 4个月300余件借贷纠纷诉诸法院

浔城民间借贷案高发前所未有

借钱给别人应注意什么?法官给出5点建议

      昨日,记者从浔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截至今年4月,该院立案庭已受理民间借贷纠纷300余件,其中立案200余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案件平均标的额达到10万元,其中最高的290万元,债权人的年龄从20岁到70岁不等。法官告诉记者,今年的民间借贷案呈现前所未有的高发态势。

    法官介绍,从案件反映情况来看,出借人把钱借出去的普遍原因是收到高息诱惑,其中更有一些出借人连对方的姓名、地址都不清楚,这将在诉讼上带来极大的麻烦。那么,如果你非要借钱给别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需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号、住址、真实姓名等,一旦发生诉讼,法院将根据这些信息向对方送达文书,而如果你不能提供这些信息,将给法院送达文书带来困难,以致无法立案,这将对你的诉讼带来极不利的影响。

    2.借条上的借款方一定要写真实姓名,不能写“小刘”“李婆婆”这样的名字。

    3.借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必须在到期后两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将过诉讼时效。如未注明还款日期,则可以在20年之内提起诉讼。

    4.借条和欠条不同,欠条可以说明很多法律关系,不一定是借贷,而只有借条只能说明借贷关系,所以你借钱给别人,为了减少麻烦,务必要打借条。

    5.五万元以上的借贷,最好是用转账形式给付给对方,转账一定要打入对方本人的账户,并留下转账凭证。如果你拿的是现金,将带来一定的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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