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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楼盘售卖人防车位蔚然成风之追踪

2014-03-11 11:03 来源:九江新媒体

       人防地下设施,被一些开发商违规进行租赁、销售,这种现象时有发生。本报3月7日刊登的《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报道引起了有关部门重视。10日,记者在九江市人防办了解到,按照《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规定,“擅自占用、转让、抵押、租赁人防工程的,由人防办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0日,远洲九悦廷开发商——江西远洲临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汤舒雯告诉本报记者:远洲九悦廷对外销售的一、二期项目已经向人防部门申请了“易地建设”,并缴清了“易地建设费”。四期的地下的人防工程的确没有经过人防部门验收,因为四期项目尚未开工。
 
擅自占用、转让、抵押、租赁人防工程最高罚3万
 
       10日,本报记者再次来到九江市人防办,通过该办的工程科、执法科,记者了解到:按照《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规定,如果因为地质、建设条件不允许等原因,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并按照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哪些可以减免易地建设费,规定也很明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免收;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临时民用建筑免收;因遭受水灾、火灾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的民用建筑按照原面积修复的部分免收。针对擅自占用、转让、抵押、租赁人防工程的,由人防办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远洲九悦廷人防设施规划图_副本.jpg
 
人防办证实:远洲九悦廷缴纳了“易地建设费”
 
       9日,远洲九悦廷开发商——江西远洲临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汤舒雯、营销总监马扬来到本报九江记者站。
       汤舒雯向记者出示了《九江市“结建”收费审查表》复印件,以及远洲的规划设计图。记者注意到,这本由浙江安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远洲城南(远洲九悦廷前称)设计图纸,一块位于西北角的地块被标成了红色区域,并在边上注明红色区域为“地下人防区域:人防地下室结合两层地下车库设置,,总面积约为19275平方米。”
        汤舒雯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售建的一二期项目,我们已经缴纳了易地建设费,四期人防工程尚未开建,因此,人防部门的确没有进行验收。
        与此同时,汤舒雯出示的《九江市“结建”收费审查表》复印件上显示:“同意改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总面积39013.89平方米,依据1363号文,应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872666.72元。”
       10日,记者赴九江市人防办查证,确认了汤舒雯的说法,人防办表示:远洲九悦廷已经缴纳了“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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