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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房子却遭遇行业“潜规则” 九江市民很疑惑

2013-09-22 14:07 来源: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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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看房费该不该交?

律师:“看房”是有偿服务但要双方事先约好

核心提示

  近日,在浔务工的小菡向本报反映,自己一直以来都是租住在朋友的房子里,由于朋友近期要结婚了,她必须马上另租一套房子。可是,房子没租到,她却交了每次10元的“看房费”,这让小菡很困惑,这个收费到底合理吗?

市民反映:房子没租到反而交了100多元的“看房费”

  小菡在浔城务工之前一直住在朋友家,近日朋友结婚了,她就找到房产中介希望帮她租一间房,工作人员称房源是有的,但是看房子之前要交10元的“看房费”,小菡心想10元钱又不多,交就交吧。但是当小菡看过房子之后,她并不是很中意。临走,中介的人告诉小菡再有符合条件的房子他们会马上通知小菡,并且承诺10元钱的看房费是一包到底的,直到她满意为止。
 
  为了尽快租到房子,小菡开始“全面撒网”,连跑了十几家房产中介公司,都没有找到中意的房子,可是“看房费”就交了100多元。其中,一家中介公司称,只要小菡顺利的租住了房子,“看房费”可以退给她。也有几家中介只是带她过去看了一下,之后就再没回音。

记者调查:收“看房费”已成行规

  9月20日,记者来到市区的一家中介公司,在听了记者的租房要求后,负责接待的男子向记者表明,目前,手上有三套符合条件的房源,可以带记者去看,不过看房之前,得先交10元钱的“看房费”。

  见记者有些犹豫,他忙解释道:收10元钱的看房费,也在情理之中。带人看房很费时间,自己手里没有合适的房源还要和别的中介联系协调,房子近的话自己能走着去,稍远一些还要花交通费,有些租客很挑,一连看十几个房源也不满意,这种情况下,收取10元钱的“看房费”也是无奈之举。

  做了多年房产中介业务的陈经理告诉记者,有些房源是从其他中介公司共享过来的,这样就造成了房源很多的假象,便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来他的中介公司付费看房。因此,10元的“看房费”有时候还要分一部分给提供信息的其他中介,根本挣不到钱,只是象征性的收费。目前,收“看房费”已经成了行业的“潜规则”。

相关说法:收“看房费”要事先明示同时消费者要警惕陷阱

  对于“看房费”,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认为,只要在看房之前告知,双方就所收数目的多少达成共识就可以。

  为此,记者还咨询了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钟律师,他说,“看房”是一种有偿服务,中介公司这一方带领租客前去看房子,也付出了精力和时间。只要双方事先约定好了,收“看房费”就是合理的。

  从事中介业务多年的徐先生告诉记者,消费者要警惕“一房多挂”的陷阱,一些中介会把其他中介手上有的房源加在自己头上,造成房源很多的假象,从而欺骗消费者在他们那里付费看房。如果消费者相中了某套房子,是有权要求对方退还“看房费”的,因为在中介费里已经包含了前期看房所应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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