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民生关注

九江市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2013-09-09 11:21 来源:九江日报

 

我市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制度规定,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外,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续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据介绍,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情况、用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等具有监督检查的职责。对不依法履行备案义务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给予相应处罚,造成劳动者权益损害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此项制度的建立实施,将有助于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加强用人单位用工宏观管理,切实发挥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劳动用工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