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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母捡垃圾维生 三儿女嫌脏不愿赡养?

2013-08-29 10:54 来源:九江新媒体

  3个子女都不肯养住破房子的老母亲

是真嫌捡垃圾太脏还是不舍得出钱?

     [九江新媒体]姚大妈年逾古稀,有3个子女,却独自居住在破旧的房屋内,靠捡垃圾为生。8月23日,彭泽县人民法院介入调解,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76岁的姚大妈中年丧偶,膝下有三个子女。由于子女均在外打工,几年来,姚大妈一直居住在彭泽县马当镇杨柳村一间低矮破旧的房屋内。除了村委会为其办理的每月二百多元的低保,老人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平常靠捡垃圾赚些生活费。

     对于母亲捡垃圾一事,三个子女都表示反对,认为母亲本身就有低保,日子可以过得下去,为什么要去捡垃圾?而姚大妈性格倔强,思想也比较保守,平时看见路上有些被人遗弃的瓶瓶罐罐,她都觉得可惜,就把它们都捡起来卖掉了。

     为此,三个子女和姚大妈之间产生了矛盾,进而发展到子女都不理她,不去看她。

     最近,由于疾病缠身,姚大妈到杨柳村村委会寻求帮助。村委会将情况反馈给了彭泽县人民法院马当法庭。

     8月23日,针对老人的赡养问题,法官主动联系村委会及老人子女,在老人居住的房屋内进行了调解。老人的子女称,他们并不是不养老人,而是他们在外打工不容易,各自经济都不宽裕,老人提出的每月800元的生活费他们无法承担。并且老人坚持要捡垃圾,街坊邻居的风言风语也让他们很难堪。

     为消除老人与子女间的芥梗,法官与村委会干部苦口婆心地讲述老人含辛茹苦养育子女的艰辛。法官提出,父母对子女的照顾是人之常情,如今老人年事已高,做儿女的应以孝道为本,尊重和理解老人。在法官、居委会干部和当事人亲属的劝说下,老人与三子女达成一致意见,老人住在安徽的女儿家中,三个子女每年给老人1200元。老人的医药费由三个儿女平分,老人一旦生病住院,三人要轮流护理,而老人也同意搬去安徽女儿家后不再捡垃圾。对于调解结果,姚大妈觉得非常满意。(文 九江晨报 何方瑜、赵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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