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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驾驶人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想出了遮挡号牌这一“妙招”,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只能偷鸡不成蚀把米。近日,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执勤人员在辖区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崔某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按照第二大队部署,大队三中队指导员袁野带队在兴城大道路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崔某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该路口时,被袁野依法拦停接受检查,经查,该摩托车号牌被红纸遮挡的严严实实,根本无法看清具体数字,袁野随即指出了驾驶人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深刻的道路安全知识教育,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崔某某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3分以及罚款的处罚,同时责令其尽快将车牌恢复并到重新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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