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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积极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3月11日,第二大队在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11日下午4点24分左右,第二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胡锦春带队在长江大道与京九路路口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柯某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行经该路段时,被民警黄龙依法拦停接受检查。 当柯某某从车上下来时,敏锐的黄龙发现该男子身上疑似有酒味,黄龙随即拿来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现场测试,经酒精检测,柯某某酒精含量为2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柯某某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24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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