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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助力企业发展

2016-08-18 15:14 来源:九江法院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 8月16日上午,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新港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及辖区内原告江西某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某储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既保护了原、被告的合法权益,又协助当地企业理顺了经济关系,优化了企业外围环境,实现了多赢。

 
  本案中,原告江西某能源有限公司与该院辖区所在的被告江西某储备有限公司签订《木材木片购销合同》,原告依合同约定向被告供应木材,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原告于2016年5月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20余万元及逾期利息。
 
  该院立案受理后,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依法冻结被告银行存款320万元。被告则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经本院裁定驳回后,被告提起上诉,后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被告的上诉。双方在开庭审理前拒绝沟通,矛盾十分尖锐。承办法官在冻结被告银行账户时发现,被告账户资金充裕,信誉良好,双方当事人一直都有经济往来,且合作愉快。该院把为企业服务落实到行动上。本着为企业服务,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了解案件背后的隐情,原来与原告关联的另一公司抚州市某物资贸易公司与被告之间有买卖合同关系,该关联公司欠被告150余万元的合同债务未清偿,故被告怠于支付原告货款。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终于解开心结,由被告将对该关联公司享有的150余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原告,并与所欠原告的的债务相抵销,最后由被告支付230余万元给原告,双方在法庭签署和解协议,原告立即向法庭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及撤诉申请。原、被告双方负责人握手言和,表示今后仍将继续合作。同时,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积极协调处理纠纷及良好的诉讼服务态度表示感谢。
 
  该院新港法庭法官以实践行动践行“两学一做”,今后该院将继续坚持为群众司法,为企业服务的目标,重点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城东港区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九江法院网 宋亚男 陈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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