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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今年上半年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2起

2016-07-06 10:46 来源:浔阳晚报

擎起利剑 护卫九江经济发展

今年上半年,全市经侦部门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2起

挽回经济损失3亿元,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34名

   [九江新媒体JJXMT.CN] 经济犯罪危害经济稳定及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今年是“新工业十年行动”开局之年,新的经济形势下,经济犯罪也呈现新动态。为助推“新工业十年行动”、护航“五大九江”建设,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积极作出服务承诺,坚持打防结合,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稳定的同时,将宣传阵地前移,预防经济犯罪、减少群众损失。

  严打犯罪绝不放松
 
  经济犯罪动摇社会经济稳定,必须严惩不贷。全市经侦部门始终把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作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破获一批涉案金额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经侦部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2起,涉案总价值4.4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亿元,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134名,抓获网上逃犯72人。
 
  上半年,全市经侦部门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在打击涉税犯罪专项行动中,全市共破案(含上年度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挽回经济损失2129万元。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全市共破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在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中,全市共破案8起,采取强制措施26人,涉案人数30余万人,涉案金额2亿余元。
 
  阵地前移预防犯罪
 
  为提升警税、警企、警商协作水平,强化社会服务职能,从5月30日起至6月24日,市公安局“经侦讲坛”连续三次为我市地税系统、远洲国际大酒店、福建商会送课上门,为他们宣讲有关法律知识。
 
  5月30日,经侦支队一行5人应邀赴德安参加九江市地税系统2016年度稽查实训班开班典礼并授课,详细介绍了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应用,从实战角度考虑如何规范取证,并分享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以及谈话中应当注意到的技巧等事项。6月14日下午,经侦支队一行6人应邀到九江远洲国际大酒店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从违法犯罪的定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诱发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三个方面对“企业职务犯罪防范”进行详细讲解,并以典型案例予以阐释。6月24日下午,经侦支队一行6人应邀到九江市福建商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作了题为《企业涉税犯罪风险防范》的授课,随后,经侦支队长张晓林、政委岳峻率支队各大队负责人与商会各位企业家进行了深入座谈。
 
  张晓林表示,今年,该支队把支队内部学习平台“经侦讲坛”向社会延伸,对影响较大的企业,落实定期走访、优先服务、重点防范等制度。下一步,经侦支队还将把“经侦讲坛”开到社区、学校,提供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典型案例
 
  一、串通投标犯罪嫌疑人胡某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
 
  今年2月,浔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涉嫌串通投标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20万元,同时判处胡某退缴的非法所得600万元由公安机关没收、上缴国库。
 
  2012年3月,经民警调查,九江某公司法人胡某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警方深挖后发现:2010年前后,胡某在九江市从事土石方、道路施工等工程基建方面经营活动。胡某为承揽相关工程项目,借用多家公司的资质,在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严重损害了国家及其他投标人利益。
 
  二、某银行九江分行行长王某被判刑
 
  2016年4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等人骗取贷款案、违法发放贷款案依法作出判决:王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王某伟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熊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任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2011年至2014年期间,王某利用其担任某银行九江分行行长职务之便,用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伙同其弟王某伟、其妹夫任某、熊某,采取制作虚假的公司财务报表,操纵其控制的公司之间(或与其他关联公司)互相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提供担保等手段,并违规审批发放,多次从某银行九江分行骗取贷款,共计人民币2190万元,进行经营投资、归还借款和借给他人“过桥”周转资金,数额特别巨大。
 
  三、合同诈骗嫌疑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近日,浔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徐某提出上诉,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6月,犯罪嫌疑人徐某与受害人任某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约定由任某提供100万元给徐某炒黄金期货,期限为一年,承诺给任某30%的年收益,随后徐某又编造一种叫做“黄金期货保证金”的投资,并声称收益超过30%,诱使任某陆续加大投资,投资总额累计600余万元。徐某收到任某的投资款后,仅用少量资金炒黄金期货,绝大多数的资金被徐某挥霍一空,致使任某损失本金高达483万元。
 
  在侦办该案过程中,办案民警询问了多名证人,调取了大量证据,查实了徐某以黄金期货投资的名义骗取受害人任某的钱款后肆意挥霍的情况。该案庭审过程中,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徐某依旧狡辩,一审、二审法院均不采纳其辩解,认定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予以处罚。
 
  法律课堂
 
  营改增主要涉及金融、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业,可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主要的功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金的凭证,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与此前的营业税发票相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更加严格,违法后果也更加严重。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涉及的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风险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抵扣进项税金的功能,因此有些不法企业打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意,通过各种方式去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对于原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生产货物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来说,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后果,但是对于刚刚开始缴纳增值税和接触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营改增”纳税人来说,还是应该有意识地去注意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的发生。
 
  虚开增值税发票(含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带来的后果
 
  我国《刑法》中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罪名多达6种,涵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5条)、虚开普通发票罪(第205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8条)、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第210条)。
 
  刑事责任包括:罚金、没收财产、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行政责任包括:除刑事责任外,企业还可能面临基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政处罚和因善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带来的税款损失。

  防范措施
 
  对于上下游企业提供的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方向)、票流(发票开具方向)和物流(或劳务流的提供方向)不一致的增值税发票,应坚决拒绝;同时应特别注意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严禁触及“增值税红线”。(浔阳晚报 何菁 记者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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